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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委编办立框架 勤指导 解难题 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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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委编办的指导支持下,吉林省吉林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精心设计,强化指导、加强协调,立足实际、主动探索,积极稳妥实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143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全部印发,7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综合服务中心的“三定”规定(设立通知)已印发;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按既定安排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果。

  一、坚持精心设计,为实施改革立柱架梁

  吉林省吉林市委编办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去年年底两次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省有关改革精神、深入研究各县(市、区)改革方案,以“两办”文件印发了《吉林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成立了吉林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谋划设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市直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及有关业务指导、推进落实责任,由市委编办牵头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推动,为推进改革工作提供了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路径,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遵循,确保各县(市、区)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落实改革任务。

  二、加强调研指导,为推进改革排障除碍

  改革启动前,按照市委要求,由市委编办牵头,模拟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乡镇(街道)和有关站办所调研,了解改革措施承载情况和基层意见建议;就乡镇(街道)“三定”规定起草,提前深入研究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理清基层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改革启动后,按照市委常委会有关部署,市委编办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委编办有关人员参加的调度会9次,下发督导通知6份,组建业务工作群,面对面、点对点开展业务指导,线上线下答疑解惑;今年4月中下旬,根据市委加快改革进度的部署要求,市委编办抽调人员组成两个专题指导组,到9个县(市、区)所属17个乡镇(街道)督导调研,掌握工作进度、摸排堵点痛点,先后下发了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准入制度、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三定”规定等参考模板,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市委编办积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业务指导、调度督促作用,会同吉林市政数局、吉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船营区、龙潭区、舒兰市、蛟河市和有关开发区参加的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培训现场会3场,加强指导、培树标杆、以点带面。这期间,加强向省委编办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及时明确有关政策口径,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畅有序。

  三、结合实际探索,为深化改革攻坚克难

  针对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工作这块“硬骨头”,充分考虑各县(市、区)情况差异,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支持各乡镇街道强化改革探索,从区域试点破题,再逐步全面铺开。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上,参照省第一批指导目录确定的225项行政管理权限,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充分征求基层意见,严格论证合法性、可行性、操作性,不搞“一刀切”的无差别下放,防止基层“没热情”“接不住”“管不好”。目前,梳理出基层用得上、部门有意愿的拟下放事权44项。在实施平台式网格化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上,坚持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职责的大方向不变,实施“两条腿”走路策略,统筹设计、统一部署和试点先行、铺开在后并重。一方面,依托原有软硬件资源平台及基层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的成功实践,统筹现有人员力量,通过“借势借力、改造升级”,推进“一中心多用”“一台多能”;另一方面,对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依据省的改革设计,“四个平台”建设并举,制定了“四个平台”的运行制度参考模板,建立平台顺畅运行的制度机制。在清理“一票否决”“责任状”,建立职责准入制度上,坚持减负优先的思路,严格压缩否决事项,杜绝随意签状,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使基层有更多精力聚焦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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