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着力加强和创新镇街管理体制机制,从组织体系、力量下沉、便民服务等方面发力,积极破解基层在体制机制治理方面的痛点、堵点,将镇街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党的领导,构建高效有力的组织体系
突出抓党建、治理和服务职能,推动镇街职能进一步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一是优化机构设置。镇街行政事业机构整合优化为“七办一中心”,以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商贸发展办)、财政办(财务办)作为综合办事机构,设立一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二是明确职能定位。结合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分城区街道和涉农街道研究制定街道“三定”规定,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推动基层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三是理顺管理关系。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镇街机构改革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镇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增强镇街机构合力。
二、紧扣发展需要,推动力量资源整合式下沉
一是强化工作力量下沉。将农林、水务、退役军人等派驻镇街机构编制和人员全部下沉划入镇街统一管理,将原来按片区设置的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派出机构,改革为按镇街设置,切实强化镇街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二是大力推进行权下放。牵头印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下放各镇街行政权力事项69项,切实增强镇街管理权限。三是赋予镇街“四项权力”。印发《泸州市江阳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优化镇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镇街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赋予镇街涉及辖区的规划、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征求意见权;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权;对派出机构的人员管理权;对区级部门的考核评议权。
三、优化平台建设,多措并举健全便民网络
一是整合优化服务平台。将镇街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整合,统一设置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下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内设机构。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二是科学组建执法平台。整合镇街综合执法办,派驻至镇街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队,统一布局、打造符合执法监管工作实际所需的办公场所,营造专业、标准的执法办公环境,促进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在工作中的配合协作。三是积极构建治理平台。按照“地域相邻、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活动”原则,综合考虑管辖面积、人口数量、党员及党组织分布等因素,将上级部门在街道设置的群众诉求服务、治安防控、便民服务、应急指挥网格等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由基层治理办统筹网格管理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全区目前共划分网格242个,其中城市社区网格131个,农村社区网格1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