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紧紧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目标,着力在“实、准、精、强”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在“实”字上下功夫,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一是高位布局,迅速部署。江西省委下发《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以后,萍乡市委书记和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多次专门听取汇报,对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萍乡市委副书记分别主持召开了全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推进会和全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调度会两次会议,对改革作了全面部署,调度了改革进展,强化了改革责任,明确了改革措施。二是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任务分工》,按照市级主推、县级主抓、乡镇主责的要求,细化了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确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加强督导,上下联动。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各县区、市直各牵头部门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专门负责改革工作,定期调度进度,指导工作开展。萍乡市委编办把审核指导贯穿到“三定”规定的起草、审议、印发全过程,专门组织人员与各县区委编办对乡镇(街道)“三定”进行联合会审,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对各县区各乡镇(街道)“三定”规定集中审核,确保了“三定”规定的质量。
二、在“准”字上下功夫,摸清情况,把准政策
一是调研开局,理清改革思路。萍乡市委编办超前召开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和梳理了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市编办主任和部分乡镇负责人赴浏阳市考察学习大瑶镇、永安镇和淮川街道等地的改革经验,有些乡镇专门派人到大瑶镇跟班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萍乡市委编办派出调研组到各县区共18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发现和梳理了10个有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二是吃透精神,把准改革政策。对改革过程中存在遇到的问题全面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先后两次到江西省委编办就有关政策问题专门请示汇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要求,为破解改革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三是出台意见,明确政策口径。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就机构限额、规范机构设置、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纪律要求等内容统一了政策口径,为整体推进改革提供了操作指南。
三、在“精”字上下功夫,优化设置,重塑机构
一是精简机构数量。改革前,全市55个乡镇(街道)实际设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共1697个;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设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总数447个,精简率73.7%;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其他一律不再保留。二是精确机构设置。机构设置采取“5+2”模式的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一般设置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扶贫工作站);“7+2”模式的乡镇(街道)在5+2的基础上设置财经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三是注重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在限额内设置特色机构,比如芦溪县宣风镇为重点打造旅游产业,设置了旅游发展办公室;芦溪县上埠镇为大力支持电瓷产业发展,设置了电瓷产业发展办公室;为切实加强街道党建工作,部分街道设置了党建办公室;上栗县部分乡镇的“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任务比较重,设置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莲花县为强化项目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在3个镇设置了项目推进办公室,在1个镇设立了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四、在“强”字上下功夫,强化职能,理顺体制
一是增强审批服务水平。明确在10个重点镇(街道)推广经济发达镇做法,设立专门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全市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村(社区)便民代办点774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对一些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比如农林水、民政、农建、社保、新农合、劳动就业、医保、财政一卡通等业务的办理权限一律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10余个乡镇(街道)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提升服务功能。每个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自领取和制定了76项政务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了办事指南,有关信息录入了省网上审批系统,待省里统一部署到位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就可通过政务外网登录“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直接在网上受理群众审批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全市各乡镇(街道)整合原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部分乡镇(街道)将城市管理、拆违控违、安监、环保、交通治超等执法权整合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接受政府司法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打破了过去的职责条块分割、交叉不清的局面,提高了城乡管理水平,增强了基层执法监管能力。三是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推动编制向基层一线下沉的原则,湘东区从县直部门统筹调剂部分事业编制下划到乡镇(街道)。落实乡镇(街道)可高配1-2名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政策,拓宽事业干部晋升渠道。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提高乡镇(街道)机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加强待遇保障,组织部门下发文件明确乡镇机关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年均工资收入比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年均工资收入高出20%的标准,安排绩效考核资金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