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放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河南省许昌市各县(市、区)持续推进事权下放,扩大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针对乡镇权责不对等,事权划分不合理等问题,充分考虑乡镇(街道)管理需要和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应放尽放的原则,将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乡镇(街道)。目前,许昌市各县(市、区)平均向乡镇(街道)下放了84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为厘清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各地还规定了经依法下放或委托由镇和街道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由镇和街道行使。权限下放后,职能部门不能随便将工作责任转嫁给镇和街道承担。对下放的操作复杂、专业性强的权限,职能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培训、上挂下派等多种有效措施,将业务流程和好的经验一起下放,确保权限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权限“真空”地带。
二、完善综合执法,推进部门协同配合
河南省许昌市107个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置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综合性平台。经过一年以来的磨合运转,逐步形成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运行、一张网格管治理”的基层执法新模式。“一支队伍管执法”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能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将县(市、区)派驻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整合,建立职责明晰又相互协助配合的执法责任体系,强化统一指挥协调力度,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一套机制管运行”即制定综合执法操作规程,根据乡镇(街道)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执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执法强制等多项细化的办案流程,以此来保障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在内部联动上,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加强综合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一张网格管治理”即充分发挥基层网格治理员的作用,对于违法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举报,早治理,对于可以在早期发现通过口头劝诫方式的问题,网格员直接解决,对于当时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综合执法办公室反馈处置,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违反信息收集处理机制。
三、创新编制管理,激发基层管理活力
河南省许昌市委编办坚持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不断挖潜创新机构编制活力,优化基层人才结构,加强一线人员力量,激发人员干事创业热情。结合县(市、区)编制资源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编制资源下沉,留住用好用活人才。一是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编制资源向下倾斜。充分考虑根据编制空余情况,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充实和加强乡镇和街道工作力量。采取“减上补下”的办法,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和街道倾斜。考虑各地乡镇和街道地域面积、人口规模、管理任务、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向乡镇和街道调剂一定数量的行政和事业编制。二是创新编制资源管理,建立人才引进周转编制。该办鼓励各县(市、区)跳出“核定编制内准入”的机构编制管理惯性思维,创新编制资源管理,建立事业编制临时周转池制度。由县(市、区)党委编办统筹掌握,根据各乡镇和街道实际需要,用于补充专业性、技术性的人才。三是打通基层上升瓶颈,激励广大干部留在基层。鼓励各县(市、区)在基层探索由“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按照“因事设岗、按岗定人、人岗相宜”的原则,制定出台岗位设置意见,打破原有的人员身份界限,使人员聘用建立在岗位需要之上。畅通干部晋升渠道,从体制上破解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难题。通过公开遴选、上级锻炼等形式,给基层干部提供更多机会。
四、立足便民服务,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河南省许昌市市委编办持续推进服务便民化,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全市乡镇(街道)均设立了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从场所建设、窗口和服务事项入驻、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按照“便民利民、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根据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就的具体安排,将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到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为了便于年龄较大身体不适的居民办理业务,个别经济发展良好的乡镇(街道)还推行了免费代表服务,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烦、材料多的问题,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