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浙江省舟山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明晰监管职责边界、创新基层管理模式等内容,不断推进城市精细化法治化管理,加快形成职责明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建管分离、建管并重、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县(区、功能区)均设立城市管理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责,并集中行使相关部门划转的与城市管理关系密切的16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职权,强化监管合力。运行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市级重在定政策、立标准、强督查、抓考评,基层强化现场管理和执法,构建起统分结合、主次分明的体制机制。
二是明晰城市管理职责边界。实施权责清单制度,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完善城管执法责任清单,对高频的10项监管事项明晰职责边界,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事项,明确了城管局与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的职责边界;“道路违法停车管理”事项,明确了城管局与公安局(交警)的职责边界等,切实避免“无人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同时,打破条块分割,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全覆盖监管体系,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三是创新基层基础管理模式。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相融合,推进行政管理权限和人员力量向基层同步延伸和下沉。目前,全市3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综合执法相关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和行政执法统筹的协调指挥,实现基层信息收集、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的闭环管理。坚持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全市85%以上的城管力量部署到了基层一线,并探索“路长制”市容市貌管理模式、“一门式”社区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社区吹哨、城管报到”基层治理模式等创新管理手段,围绕基层诉求,通过快速明晰责任、凝聚力量、响应报到,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