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深入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突出“职能转变、精简效能、重心下沉、权责一致”四个方面为主线,通过依法下放权限、厘清职责边界、优化机构设置、充实人员编制、健全保障激励机制等措施,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突出职能转变,重构镇街职责体系。一是合理确定镇街经济发展职能。坚持把镇经济工作重心转到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逐步淡化街道的经济发展职能,把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二是扩大乡镇管理权限。参照《山东省向经济发达镇放权指导目录》,按照“依法下放、乡镇急需、能够承接”原则,研究拟定了放权清单目录,共向4个乡镇放权32项,其中,产业发展2项、城镇规划建设6项、城镇管理8项、安全生产3项、市场监管4项、民生保障5项、其他方面4项,进一步扩大了乡镇管理权限,充分激发乡镇发展活力。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职责。健全党建工作机构,7个镇街统一设立了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做好组织、宣传、统战等各方面工作。
突出精简效能,重构镇街机构编制配置。一是科学设置镇街机构。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按照“4+7+X”模式(各镇街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X为3个一类镇街可自主设置1个机构)综合设置,在保证必设机构的前提下,鼓励镇街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在限额内差异化设置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例如,清洋街道单独设置了文化服务中心,福新街道单独设置了社区服务中心等。二是下沉机构编制资源。结合权限下放和重心下移,推动编制资源向镇街下沉。从区直向镇街调剂补充事业编制,充分保障基层党建、综合治理、民生保障等工作用编需求。三是优化用编用人机制。围绕精准下达用编进人计划,深入镇街充分调研,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根据镇街对人才的需求,在专业限制、学历要求等方面适当放宽,每年可为各镇街补充3-5名农业、水利、农村区域发展、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方面紧缺专业人才,叫停擅自从镇街借调人员行为,镇街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逐年递增。印发《烟台市福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按年度制定镇街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推动镇街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打通区镇两级干部交流任用渠道,尤其对在偏远镇街工作多年的干部,优先调整到区直部门任职,从镇街交流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老乡镇”到区直部门任职,选派区直部门骨干充实到镇街关键岗位,全面激发镇街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
突出重心下沉,重构镇街治理体制。一是构建镇街管理服务新模式。积极构建“前台”加“后台”的管理服务运行模式,将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机构作为“前台”,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矛盾调处、网格管理和综合执法;其他机构作为“后台”,履行政策指导、政令传递、监督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逐步形成“前台”为群众服务,“后台”为“前台”服务的基层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镇街统一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指挥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乡镇(街道)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搭建起“管理在镇街、执法在片区、指导在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有效整合了基层执法力量,弥补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真正“攥指成拳”,形成强大执法合力,较好地解决了以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三是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高标准打造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按照“能进则进、管办分离”的原则,规范镇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20项、村居(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4项,制定出台《福山区村(社区)政府服务事项清单》,选择群众要求最迫切、最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服务、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服务、就业创业服务、老年人优待、残疾人帮扶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镇街延伸,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在城市社区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制定出台《福山区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明确代办员职责、代办清单和代办时限及流程,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组建统一的镇街综治中心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加强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将现有分散的治理力量、系统平台、管理网格等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快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高效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突出权责一致,重构镇街制度保障体系。一是给镇街赋权。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赋予镇街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职能部门派驻镇街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前征求意见权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参与权、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通过充分向镇街赋权,强化镇街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派”的专业优势、提升“驻”的管理效能。二是为镇街减负。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深入清理上级与镇街签订的各类“责任状”,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区直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镇街承担。进一步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镇街设置“一票否决”事项。扎实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充分厘清区镇职责边界,切实为镇街减负松绑。三是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合理划分区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由区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镇街,对下放给镇街的事权,要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对区政府及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区级政府事权的必须足额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