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河南省漯河市委编办坚持“三化协同”(放权赋权精准化、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便民服务标准化),持续巩固提升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成果。
一、协同推进放权赋权精准化。一是能放尽放,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按照“应放尽放、依法下放”原则,参照省委、省政府赋子经济发达镇的18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基层下放更多管理服务权限。凡是乡镇(街道)履行主责主业需要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充分赋予相应的权限,切实解决权责不对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就近管理的优势和就近服务的积极性。二是按需下放,确保下放权限有效承接。以乡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放权,实行“乡镇(街道)点菜、部门端菜”的“菜单式”放权,不搞“一刀切”,满足乡镇(街道)的差异化要求,对于不需要或不具备能力承接的事项可暂缓下放。三是严格执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清单和流程图行使职权。及时协调解决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协同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一是联动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完善与派驻执法机构及职能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联合(专题)会商、案件移送等制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的综合执法新格局。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公布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别等,向社会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标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下放权限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多种措施,对乡镇(街道)人员综合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厘清执法边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执法只能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名义实施,不得以内设机构的名义行使。实行委托授权的,厘清与县级职能部门的执法边界,防止出现重复执法或执法“真空”。直接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县级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再行使,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督。
三、协同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一是全力打造“一站式”集成服务。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将县级委托下放和乡镇(街道)原有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全部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流程优化提速、同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让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真正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等问题,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二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编制统一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等事项,推进办事制度、办理事项、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等标准化,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下沉。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建立村(社区)服务事项和代办事项目录清单,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