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聚焦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存在的各种弊端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抓实七项举措,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释放基层社会治理正能量。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四级组织架构,强化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做实网格党支部,加大“红帆驿站”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居民说事”“楼长制”“红色物业”服务融入等先进做法,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以居民楼宇党建微治理模式,打通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百米。目前,全区802名的社区专职网格员、2148人的楼长队伍、276名“小巷管家”已成为社区治理的“主力军”,越来越多的居民成为共建共享的参与者、受益人。在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双报到”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全区426个“民情书记”团队充分发挥本部门单位职能优势,每月5、15、25号下沉至村(社区)进行走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收集民意,切实为民解忧。
二是深化网格体系建设,织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整合全区社会治理各类网格资源,形成全域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作格局。探索组建“一核多元两队”治理架构,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综治中心、社区党委、居民小区党支部、综合网格为牵引,以域内各执法专员组成的网格联动队、社会力量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为基础单元,与专职网格员、民情书记、第一书记、网格长互补的“街社居格员”一体化组织体系。在深化网格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收集“一张网”。大力推进“智慧街区”建设,先后建设了阜桥街道“科技+”信用管理平台、“智慧金城”综合调度中心、智慧越河云平台等8个城市街道层面的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试点先行、智慧管理,在竹竿巷社区建设5G智慧社区。通过数据赋能构建“城市大脑”,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深化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畅通基层社会治理内循环。出台《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建立“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级指挥平台、镇街“呼叫”平台和村(社区)信息平台,构建起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联动的区、镇、村三级“呼叫”“响应”平台。各镇(街道)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由镇(街道)启动“呼叫”机制,通过平台派发至区直部门,区直部门快速“响应”,按照事项流程和时限及时解决问题,实现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以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依托,实行“1+X+Y”综合执法模式并加强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同时,积极推进镇(街道)规范“属地管理”运行机制标准化建设,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台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高效顺畅运转。平台建立以来,镇街共进行“呼叫”446次,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94.4%,满意率97.44%。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源动力。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为镇街赋权增能减负。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的实施意见》,赋予镇街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并明确督查保障机制,确保镇街的“话语权”落到实处。依据镇街职能定位、产业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在机构限额内,由镇街自主统筹设置工作机构,在编制总量内,打破身份岗位限制,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赋予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深入实施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在全面清理“责任状”的基础上,对交由镇(街道)承办的事项,实行区委、区政府审批实施机制,并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的原则,强化镇街对下沉资金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
五是优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重新组建新的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社会治理事项的调度、分析研判及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事项督办机制,严格落实“受理、交办、处置、反馈、回访”流程,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区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入驻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工作,接受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协调,及时向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推送有关信息。未入驻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均明确对群众反应问题进行督办的科室并加强人员力量配备,负责做好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和各入驻部门的转办事项。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进驻中心,负责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优化运行机制,强化保障监督,逐步构建权责清晰、分级负责的“1+4+N”社会治理新体系。
六是推进综合执法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第一线。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推进资源力量下沉的实施方案》,根据各镇(街道)执法需求,结合区直各部门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沉的基础上,采取派驻队伍、派驻人员、听候“呼叫”三种模式继续下沉执法力量,实现综合执法重心的真正下移。具备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配齐配强派出(驻)和分支机构人员,履行所属镇(街道)区域内本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责。其他部门(单位)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积极下沉服务力量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下沉执法人员入驻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以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为指挥中枢,集巡查发现、指令督办、协商联动、考核评价功能“四位一体”的综合执法模式,进一步做实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镇(街道)统筹自身和各部门派出(驻)、分支机构服务力量,主动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七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以成立区社会信用中心为契机,制定“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打造“崇信向善、仁义任城”品牌,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领域印发任城区城市社区、农村居民和重点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热心公益、照顾老弱、见义勇为、诚信经营等行为列为正面信息,将违反公序、寻衅滋事、恶行邻里、欺行霸市等行为列为负面信息,在1000分的基础分上进行评价加减,并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等4个类别9个信用等级。通过统一可量化的信用积分管理,为实施联合奖惩,营造“诚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制”信用大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每年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镇街信用建设,保障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积分兑换和各项激励政策的兑现,引导居民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通过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整体文明氛围,成为社会治理的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