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深入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山东泰安泰山区以责任之链拧紧落实机制,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领导,积极探索以加快街道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重点,推动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逐步淡化经济发展职能。
瞄准问题攻坚,明确1个工作目标。街道处于城市工作的第一线,是城市基层治理中承上启下、联结四方的关键枢纽。泰山区作为市中区,辖区5个街道不同程度存在招商引资压力大、经济考核指标重,权小责大、部门条块分割,治理资源、服务资源碎片化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泰山区聚焦薄弱环节,主动发力,破除体制机制壁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转变街道职能、规范“属地管理”责任为课题,深入区直部门和基层一线,充分调研辖区街道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政务服务等方面情况,细化评价标准,分析研判各街道职能转变、优化服务的可行性,确定了以岱庙街道作为全区推进街道转职能试点街道,细化取消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
聚焦重点发力,明确3个工作任务。做好街道职能转变和服务区域发展的有机衔接是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全区实际,召开推进街道转职能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印发《泰安市泰山区推进街道转职能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改革试点任务。一是明确街道职能定位。持续深化街道转职能转方式,逐步淡化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取消试点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任务,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综合考核指标,取消试点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相关考核指标,强化考核街道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赋予试点街道对辖区内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建议权,对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三是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政策。建立试点街道经费支出由区级财政保障机制,做好财政兜底保证,制定区直部门承担试点街道剥离的招商引资工作措施,保证财政经费、职能划转、平台建设等措施的无缝衔接。
夯实改革责任,明确2个工作时限。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和执行。泰山区以“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的工作方式,明确试点工作时限,倒逼改革任务落实。确定考核验收时限。夯实责任主体,强化协调配合,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牵头,组织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细化改革配套政策,推进部门联合、资源整合,6月底前完成岱庙街道转职能试点工作。确定全面完成时限。下半年,总结岱庙街道试点工作,完善形成制度性成果,在全区其他街道推广复制试点经验,研究制定符合各街道实际的改革方案,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街道转职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