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尤其为高重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开展乡镇(街道)定岗、定责、定员和综合评估(简称“三定一评”)履职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精细化治理水平。
一、以岗择人,强化职责管理。一是坚持工作岗位量化。按照“遵从历史、着眼发展、便于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科学设定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岗位“一对多”“多对一”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上下级、内外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提升履职运行效能。二是坚持岗位职责细化。结合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全面梳理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细化分解岗位工作任务,厘清岗位权责边界,规范岗位职责表述,确保岗位职责与“三定”规定相衔接,与承担任务相对应,与人员力量相匹配。三是坚持人员配置优化。全面分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按照“以事设岗、以岗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推行双向选择岗位,科学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数量和具体配备人员名单。
二、完善机制,理顺运行体系。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党建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党建工作有关问题。强化党建工作办公室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落实职能,科学设置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群团等岗位,实行人员专兼结合、工作统分结合、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二是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工委)副书记统一分管,政法、农业农村、工业商贸、社会事业等分管领导分别负责的应急管理领导组织体系。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强化综合信息指挥室或其它承担应急管理内设机构对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健全审批服务机制。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整合乡镇(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基层审批服务等提供支撑和保障。强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便民服务平台(站点)标准化建设,定期召开审批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推动解决“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四是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日常执法巡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基层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纳入乡镇(街道)统筹、指挥、协调和管理,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下阶段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建统一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严格督考,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业务指导制度。召开业务指导专题会议,建立分工协作指导机制,将全县16个乡镇(街道)分为4个小组,分别由县委编办4位科室负责人进行联系指导。探索实行“清单式管理,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定岗、定责、定人”工作清单,实行信息变更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定一评”工作流程。二是严格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三定一评”管理机制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机制运转是否顺畅、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工作推进是否有力、服务群众是否满意。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及时形成督导检查结果问题清单,做好通报及反馈交办,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三是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推动乡镇(街道)将定岗、定职、定员管理方案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干部考核内容,坚持绩效指标定量和目标责任定性相结合,坚持日常评估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内部评”和“外部评”相结合,推行过程化、可量化的综合评估方式,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干部改进作风,增强群众和企业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