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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出台“七项制度”助推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出台“七项制度”,健全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体系,助推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了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政府办副主任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是规范执法联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规定了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案件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管辖权限移送相关案件,解决了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监管信息与执法数据的有效对接,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公示平台,及时将违法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强信访协作,建立举报投诉信访配合制度。各部门受理的举报件、投诉件和信访件,按职责分工,由受理部门依照案件移送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办理,并由最终办结部门向群众进行答复。

  五是加强技术支撑,建立协助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人员入驻、业务培训、即时派遣、检测认定等方式,为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处置突发事件等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六是加强配套建设,建立保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法联动,落实警力保障综合执法,确保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财政部门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综合执法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等各项保障工作。

  七是加强效能评估,建立追责制度。加大纪委监察部门对综合执法协作配合的跟踪问效力度,健全全程问责制度,依照法制部门编制公布的行政协助目录,对不履行配合义务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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