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强化学习宣传。新乡市委高度重视,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抓早抓实抓好。一是市领导带头专题学。市委编委第二次会议专题学习《条例》精神并研究贯彻意见,市委书记张国伟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题安排部署。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特邀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领导作辅导报告,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详细具体的专题解读。二是机构编制系统深入学。市委编办在全办组织开展“学习《条例》之我见”活动,及时转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班,围绕《条例》学习进行专题解读,并针对《条例》内容进行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确保《条例》精神入脑入心。三是组织市直机关单位认真学。市委编办集中购买《条例》单行本500册,采取赠阅的形式,分发至市直机关和各单位,并下发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积极推动将《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课程,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学习,进一步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强化督查落实。在抓好学习宣传的同时,新乡市委编委注重抓好《条例》的督查落实。一是提高工作站位。机构编制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自觉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等基本原则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方方面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边发现边消化边解决,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细化市县两级编委编办、党政工作部门等在机构编制监督方面的责任权限。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部门条条干预,严禁越权审批,出现违反“三定”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并追责问责。
三、着力完善制度配套。对照《条例》,新乡市委编委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一是修订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确定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履职规矩。市委编委工作规则,从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审批程序、会议制度、文件审签等方面作出规定。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从机构设置、领导和决策机制、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组织落实等方面作出规定。二是严守基本程序。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的四项基本程序,着手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全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做到严格履行程序、依法依规管理。三是完善配套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条例》找差距,研究出台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和用编评估机制,进一步研究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条例》在新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