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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助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出明确部署。内蒙古包头市委编办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一是修改完善“一规则一细则”。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该办重新续修订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为机构编制工作有序运行、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专人专职抓好“三定”落实。市委编办建立“专人专责”工作制度,成立3个“三定”规定审核组,专门负责“三定”规定拟制的对接、审核、把关工作,为“三定”规定迅速拟订、高质完成、严格落实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切实提升“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编办内部26项管理制度工作规则等进行规范梳理、查漏补缺。计划修改完善9项、建立健全2项。切实推进机构编制部门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委编办先后派出多个改革调研组对市本级部分涉改部门和旗县区机构改革及“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指导,梳理汇总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各涉改单位、各地区予以解决,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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