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深化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提升运行效能。指导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调整、部门职责变动以及上级下放事权动态调整290项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涉及河道采砂、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等23项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事项,涉及农村宅基地监管、城乡供水等领域22项部门职责任务清单事项,以及涉及卫生健康、社区治理、民生保障等10个领域34项“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进一步明晰部门履职责任。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管联动推动全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联络会商、信息双向推送等六项制度,加强协调联动,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联合市司法局研究起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监管执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优化监管执法运行,提升联动执法效率。
二、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职能运行常态化监管。聚焦部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甩锅”问题,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整治,督导职能部门强化主责意识,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聚焦机构改革落实成效,开展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市直部门职责履行、职能转变、编制使用效益等情况“回头看”,进一步督促部门严格依据“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决策规范履职。聚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开展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气象局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全面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机构运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人员融合程度、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变化趋势等情况,查找资源配置的预期目标差距和问题短板,逐条提出优化配置意见建议,进一步激发机构编制政治资源保障作用。
三、持续优化职能运行考核,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职能运行成效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并赋予100分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部门优化运行职能、提升工作成效。年初,指导54个市直部门围绕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和本单位“三定”规定主要职能,结合主责主业,梳理细化1002项重点工作业务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成效、人员岗位配置和人岗适配度,合理确定每项指标的具体考核分值。年底,组织专班对每一项工作的推进完成情况进行赋分考评,通过查看工作宣传推介、领导批示肯定、表彰奖励、召开现场会的相关材料,评估工作的完成度、创新性和贡献度。同时,加强与组织、社情民意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及各镇街的沟通联系,掌握牵头部门、群众以及镇街对部门重点工作评价评议情况,全面客观评估部门重点工作时效成效。同时,适时将考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向部门公开,确保考评过程公开透明、考评结果依据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