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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四个一”全力谱写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四高”新篇章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秉承“开疆不忘守土、创新不忘守业”的工作理念,牢牢握住机构编制管理这个重点工作,把监督检查为核心切入点,“不忘初心、继往开来”,以监督检查促机构编制管理,以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带动编办业务整体跃升。

  一是督查标准一次定高,靶向更高目标。编制就是法制,在全力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大背景下,该办将机构编制督查的工作标准定位于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根据“党管编制、归口组织”的标准,将机构编制督查纳入市委巡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把手”工程,书记抓、抓书记,直接将机构编制管得好不好,监督检查搞得严不严提升到关系到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战略高度,自上而下、总体布局,全面覆盖、协调推进,步调规划更坚实、目标靶向更精准。

  二是督查责任一起强化,提出更高要求。针对以往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覆盖广、人手少、效率低”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该办对症开方解难点、疏堵点、治痛点,推行“压力均摊、监督共管”工作法,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敢于“提要求、压担子”,责任、义务、权利界定清楚了,相关部门才有压力和动力参与监督工作,扭转过去“大水漫灌”式的全介入督查方式,改为对被监督部门本系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护短,是否回避矛盾,看跟踪问效成果,将责任压实在部门单位,人力资源代价低、监督检查效果好。

  三是督查决心一次下足,实现更高水平。“检查千次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的监督检查只会流于形式、只会“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仅起不到促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正向效果,还极大损害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该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提出督查“三不标准”,即查不出问题不过关、提不出意见不合格、问不了责任不收兵。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问责一起。今年以来,共发现属地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行为6项,除通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询外,冻结2021年机构编制动议事项,限期2020年度整改完毕并出具整改报告。

  四是督查措施一步到位,体现更高层次。该办坚持“联合思维”,健全完善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督查力量层次。重点针对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4大类8方面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口径不松、步子不慢、力度不减。将机构编制绩效评估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年度机构编制评估和日常监督检查,查看部门有无弱化、取消或加强的职责,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编制配备是否违规违纪等,起到“1+1>2”力量倍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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