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扩权赋能,提升基层综合管理力。聚焦基层主责主业,以职责事项清单集成化,厘清镇(街道)与区级部门职责边界,有效解决基层责大权小等问题,持续推进扩权赋能,切实为基层减负。集成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镇(街道)属地责任事项清单、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镇(街道)联合执法事项清单等“五张清单”,明确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117项、赋予权力事项49项、属地责任事项110项,以镇(街道)名义行使的主体执法事项52项,镇(街道)与区级部门联合执法事项22项,推进基层权力给基层,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
聚焦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指挥协调力。优化派驻机构设置,推进派驻机构管理属地化,强化基层对派驻机构的指挥协调力,实现派驻机构的管理上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撤销基层水利工作服务片站,将编制人员下沉镇(街道)管理,“减上补下”为跨区域设置的自然资源所新增编制,加大基层一线派出所、司法所人员保障力度。完善派驻机构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管理体制,建立派驻人员“双向考评”制度,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赋予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权、考核评价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统筹调配。
聚焦体系重塑,提升基层执法处置力。推进“区乡一体、条块协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破解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有责无权难题。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立综合执法工作平台,统筹调度基层执法工作。以基层执法频率和群众关注度为重点,采取“常驻制”和“吹哨报到制”两种方式,优化执法人员资源。区级有关部门下沉镇(街道)执法人员78名,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三个常态化执法”,即:权限内常规问题包片执法、权限外问题“吹哨”区级部门联合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
聚焦挖潜增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效力。创新编制配置,统筹镇(街道)空缺编制,建立编制“周转池”,保障中心工作、人才引进和政策性安置等用编需求。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平台化”,统筹各方人员力量,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横向整合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直属事业机构,纵向融合职能相近、协作密切的镇(街道)派驻机构,设置“党建综合、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综合执法”等5个工作平台,建立“平台部署—干部执行—处理反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实现“受理、执行、督办、考核”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