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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三项机制”破解属地管理“三大难题”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为破解长期困扰基层的“属地管理”滥用难题,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主动作为、积极摸索,聚焦基层扩权增能,厘清区乡职责关系,理顺上下衔接机制,努力构建边界清晰、条块协同、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建立乡镇街道赋权增能机制,破解权力有限、责任无限问题。一是明确基层赋权重点。按照“基层点单、赋权下单”原则,综合考虑权力行使频次、基层管理需求和承接能力等因素,重点抓好乡村建设、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基层急需的管理权限梳理下放,确保权力放准放实。二是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结合区权实际,出台《宿城区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事项目录》,明确下放公共服务类14项、行政处罚类181项,同时建立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行权情况对基层赋权事项灵活管理、收放有序。三是建立赋权保障机制。坚持“扶上马、送一程”,采取以岗代训、结对帮带、现场指导、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赋权工作指导力度,避免“一放了之、放后不管”;抓好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明确政策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细化执法守则、健全监督机制等,让基层行权有规可循、照章执行。

  二、建立基层职责准入管理机制,破解权责不明、推诿扯皮问题。一是建立基层职责准入清单。对照部门、镇街“三定”规定和权力清单,全面厘清“属地管理”中区乡共有、职责交叉事项,编制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具体职责分工,划定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楚河汉界”。二是实施基层职责“负面清单”。围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要害环节,明确列出不得转嫁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砸牢夯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避免职能部门对属地镇街“变相转嫁”“责任甩锅”。三是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对未列入清单管理、确需交由基层办理的阶段性、临时性事务,在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基础上,经编委办、司法局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严格把好交办事项“准入关”,扎紧属地管理“责任口袋”。

  三、建立区乡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解决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问题。一是探索“属地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机制。坚持“条块协同、分级负责”原则,加强乡镇街道与职能部门双向联系,建立并落实镇街对辖区内执法事项的协作配合、重大执法事项的意见建议、多部门协同执法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机制,保障“基层一声哨、部门立马到”。二是完善属地镇街对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加强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力度,赋予基层党委指挥协调、统筹使用、管理考核、人事建议等多项管理权限,推动实现派驻工作“统一指挥”、绩效考核“一灶吃饭”、干部人事“属地主导”。三是创新基层反向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乡镇街道对部门“反向”评价指标,全方位考核部门响应、事项办结、赋权保障等方面情况,充分强化基层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群众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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