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做好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胶州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开展。
一、加强组织落实,做好权责清单事项的梳理
2020年6月28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落实规范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一是认真梳理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胶州市委编办在以2019年底梳理的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模板的基础上,联合即墨、平度、莱西四个区市,共同梳理了《镇(街道)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其中包含84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检查44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和68项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印发了《中共胶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胶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镇街反馈问题的答疑
各镇(街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结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目录、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及青岛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认真研究《胶州市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其中,李哥庄镇需同时结合《胶州市李哥庄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的“胶州市市直部门下放到李哥庄镇权力事项目录”。在征求镇(街道)意见后,对反馈意见进行答疑,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协调,各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原则上做到街道与街道基本一致,镇与镇基本一致(李哥庄镇除47项市直部门下放权力事项与其他镇保持基本一致)。
三、规范发文公布,做好权责清单工作的督导
要求各镇(街道)夯实主体责任,确定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权责清单工作联络员,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按上级要求及时推进。胶州市委编办通过金宏网、办公电话、联络员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作督促及指导,以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镇(街道)在前期征求意见后形成的《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基础上,以红头文件发文公布各镇(街道)《镇(街道)权责清单》,报至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备案。各镇(街道)对公布的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下一步,该办将会同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对镇(街道)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公布、实施权责事项的,视情况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