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明确指出,“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交给了湖北一道“必答题”。省委、市委聚焦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做出了一系列部署。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委编办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殷殷嘱托、加强基层治理的担当,解决突出问题、补齐治理短板,顺应群众期盼、加快转型重振,扎实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一、坚持在“党建引领”上走前列。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放在首位,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进一步抓实街道这个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细化制度体系,完善工作举措,重点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多元共治、组织群众与服务群众、党建引领与“三治融合”等关系,加快推进党建引领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职业化社区工作者体系建设、党建与社会治理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党建融合、工作融合、感情融合,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坚持在“明责减负”上做文章。聚焦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提高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保障街道充分发挥“四个枢纽作用”,即保障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准确定位街道职责,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明确街道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七大职能”,切实推动“三个重心转移”,即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制定完善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形成可执行、可操作的以块为主、条块协同的工作模式,破解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此后,凡不属于街道履职清单范围内的事项,街道一律不作为责任主体。区直部门一律不得直接向街道布置任务,确需街道代办的行政事务,需提交区委、区政府审核把关。除区委、区政府可对街道实行一次性综合考核外,区直部门不单独进行考核。除党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外,不以任何形式对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三、坚持在“赋权增效”上下功夫。近期,省委编办组织拟订了《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各街道征求意见,涉及住建城管、卫生健康等领域事项。各街道要深入研究,积极建言。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实际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明确街道对区域内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权清单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尽放”的原则,将城市管理、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到街道,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让街道有实力、有能力、有精力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今后,还根据街道承接能力和实际需要逐批增加或调整,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对每一个赋权事项都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有效执行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延伸派驻机构实施办法,建立街道派单、部门接单工作机制和双向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街道对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基层治理”等方式,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确保实现区域统筹联动、情况动态掌握、诉求及时回应、问题快速处置、服务精准有效。
四、坚持在“机构优化”上出实招。坚持“精简、效能、便民”导向,突出街道“服务、管理、保障”功能,既规范统一,又因地制宜,科学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一是科学编制“三定”规定。“三定”规定是单位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各街道要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区委编办加大指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制定工作。二是统一规范设置街道机构。按照机构扁平化、管理综合化、运转高效化的方向,结合区实际和编制情况,在区属5个街道,均设置4个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时,考虑立新街道实际(行政区化调整乡改街道),灵活增设了1个经济服务办公室。并按时做好机构组建和挂牌工作。三是统一规范设置事业机构。充分整合街道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新设3个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即党群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区网络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加强街道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建设,真正实现一口受理、集中办结、服务高效。四是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为充实街道工作力量,区委区政府在行政编制数量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积极向上争取行政编制与区本级调剂行政编制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行政编制向街道机关倾斜,保证街道有足够的行政编制开展日常工作,解决了街道长期以来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调剂区本级事业编制用于街道直属事业单位。
五、坚持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一是抓好人员转隶工作。围绕“转好、接好、用好”,通过采取稳定人员思想、快速转隶交接、定岗定员定标等举措,推动转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达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应转尽转、优化队伍建设”的目标。在相关人员划转到位之前,有关单位要按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责任不缺失、工作不断档。二是抓好配套政策落实。此次下发的改革实施意见中,配套制定了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网格化管理“多网合一”等政策文件。这是第一批印发的配套文件,根据省委、市委要求,还会有后续配套政策。涉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主动对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评估,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三是抓好新体制运。各街道在赋权清单范围内选择确定本地赋权事项,形成实际履职清单。在新的体制框架下,严格按照清单履职,扎实做好街道派单、部门接单,延伸派驻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多网合一等机制试运行工作。改革专班和成员单位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梳理问题、提出建议,确保街道职能运转更加顺畅、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