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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探索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提升大城市基层治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重庆市持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组织架构建设为重点,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三大平台,初步构建起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健全加强基层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一)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作用。健全党(工)委领导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组建党建办、党群办等党建专门工作机构,将组织、宣传、统战等党建工作职责整合到党建办,形成“大党建”格局,解决整合前分线作战,人、事分散问题。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基层组织协调联动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如:丰都县高家镇针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难题,探索将“支部建在产业上”,培育发展6个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引导职工党员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领头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每个非公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抓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助推集体经济发展、社区党组织“一社区一品牌”活动,实现对村集体经济的全覆盖。

  二、建立协同高效基层治理组织架构

  (一)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探索综合设置,加大内部挖潜,增强一线工作力量。乡镇(街道)统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5个事业站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大办按规定相应设置。

  (二)因地制宜选设特色机构。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可根据重点工作、产业特色等,自主选设综合办事机构或事业站所1–2个。如:全市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针对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在重点扶贫乡镇(街道)明确了承担扶贫开发职能的综合办事机构,实现扶贫开发机构设置全覆盖。

  (三)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乡镇机构优化调整后,进一步严格编制管理,主要用于保障综合办事机构、事业站所的核心管理和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对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岗位,以及为管理提供事务性、辅助性的服务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

  三、着力打造基层治理“三大平台”

  (一)以“四个一”为重点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一是“一张清单管权责”。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街道),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权限下放后,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依法界定乡镇(街道)法定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122项、区县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实施的处罚事项82项。同步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流程图和监督方式,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既做到“于法有据”,又做到“有责有权”。二是“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和力量组建执法队伍,统筹综合执法办公室和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三是“一套机制管运行”。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案件移送(转办)、案件内部审批、案件审核等10余项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切实保障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建立积分考核制度,将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专业水平提升等内容纳入综合评分范畴,定期对执法队员岗位职责履行和实际表现情况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每半年由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情况开展评估,并通过公布执法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四是“一张网格管治理”。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按照“多网合一”的要求,将乡镇划分为综合网格。聘请村(社区)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等担任网格员,承担日常巡查、上报信息、化解矛盾等工作;网格员将实时发现、收集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上报,综合执法队伍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将大多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以“主动放权”为重点打造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坚持分类放权。城镇化率相对较高的乡镇(街道),重点扩大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城镇化率相对较低的,重点扩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注重放权前后的衔接过渡,围绕放权前和放权后两个关口,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不断档。强化监督评估,通过对已下放权限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完善的措施建议。如:綦江区打通镇对一年多来下放的权限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统计,筛选出行使频次最多、较多、很少和完全未行使的事项,并提出15项经实践运行暂无力承接的事项予以收回。二是改善硬件条件。支持乡镇(街道)对公共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进提升功能,为进一步承接和履行好下放事项,为服务群众办好事营造更好条件。如:江津区白沙镇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区级行政服务“副中心”进行打造,辐射服务周边乡镇。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各乡镇(街道)积极推广首问负责、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依托“渝快办”APP、重庆网审平台等,推进“不见面审批”,减少群众办事“来回跑”,实现“最多跑一次”。通过改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成为新常态,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统筹管理和使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派驻机构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力量,确保“基层的事基层办、基层的事有人办”。

  (三)以“智能化”为重点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一是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平安建设、法律服务、信访维稳等多项功能,整合公安、司法、应急、城管等多方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管。比如,永川区朱陀镇依托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天网”,实现对全镇街面、道路、公园、学校、长江航道等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二是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精准性,提高预测预警各类风险能力。如:潼南区古溪镇对村(社区)实行“星级管理”,针对政令畅通、党建工作、精准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环保、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10项工作设置10类星级,分类打分考评,实行奖惩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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