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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六举措”赋能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浙江省丽水市“六举措”赋能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基层党委和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的统筹功能,负责领导辖区内的各种组织、县直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构建基层党建平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设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组织、宣传等职责。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做实做强由党建统领的基层最小共治单元。

  二、发挥智慧系统。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综合信息指挥室,承担统筹协调指挥“基层治理四平台”及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促进基层管理协同高效运转。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指挥调度、信息研判、视频监控等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以“智慧”手段减少疫情防控盲区,提高疫情防控实效。

  三、强化力量下沉。制定印发《丽水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将撤销并整合的派驻机构事业编制调剂到乡镇(街道),并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统一使用,有效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加强乡镇对派驻人员的统筹力度,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将涉改的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考核、人事调动(任免)等交由乡镇(街道)负责,保证基层事情有人办、基层事情基层办。

  四、编制属地清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梳理公布部门与乡镇(街道)共同履行的高频办事事项47项,制定印发了《县乡职责事项清单参考目录(试行)》,明确县级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部门对“属地管理”事项承担“兜底”责任机制,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同时探索建立县乡职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和准入、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五、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累计培训乡镇(街道)人员近3万人次,培训覆盖面达100%。同时围绕丽水山区发展实际所需、乡村干部所期所盼,将省规定领域外的农村电商、项目建设、技能培训、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培训范围。强化社区工作者的基层治理工作培训,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对社区工作人员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

  六、优化关爱政策。确定若干个专项事业编制,将优秀的城市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择优纳编管理。重视通过竞争性选拔等方式把优秀社区党委书记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等待遇,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心理疏导。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精简部门、街道对社区的检查活动,精简不必要的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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