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编办深入贯彻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紧盯基层社会治理薄弱点和空白点,创新基层“微治理、大联动”网格新机制,积极探索“一格一支部、支部建在网格上、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矛盾格中化”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新路子,挥笔书写镇村(社区)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以区划调整为契机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职能转变。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突出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推动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完善党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理、便民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乡镇统一设置“7办4中心”,街道统一设置“4办3中心”。优化配置镇街编制,在乡镇街街道之间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事业编制103名,下沉比例占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总数的27%。
(二)健全运行机制。落实街道城市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6项权力,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健全乡镇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统一指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出台《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厘清区镇街权责边界,切实赋权强能。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深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推行“综合执法大队+专业(片区)执法中队”模式,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二、坚持以村社入住为切入点,构建网格融合密集阵
(一)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突出“微治理、微服务”,理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体系。全区优化设置网格199个,其中,主城区以居民小组为基础设置网格92个;乡镇以一村(社区)为一个网格,设置网格107个。同时推进“全要素网格”和“全科网格员”建设,加强网格力量配备,建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全区共配备网格员547名,其中,A岗147名,B岗400名,持有网格账号548个。城市社区由居民小组长任专职网格员,乡镇由村(社区)后备干部任专职网格员。
(二)健全综治管理体制。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配备人员编制5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联调、公共法律服务、公安指挥、雪亮工程、慧眼工程深度融合,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大综治格局。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完善派单机制,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度为依据,对部门接班事项进行考核评分,使各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尽其事、物当其用,确保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
三、坚持以集成服务为突破点,培育网格联盟新生态
(一)网格建支部有新态。推进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构建“镇街党组织—村社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三级构架,形成“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204个网格党支部,将网格区域内的200余名党员编入网格党支部管理,让党组织的功能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全面推行“1+1+3”网格居民小组联合委员会模式,承担引导、推动居民自治治理和服务的功能。“1个支部书记+1个协警+3个党员”组成社区管理最小因子,服务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团队服务”转变,建立集意见点、服务点、反馈点于一体的党员联系服务网络,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和谐满社区”。
(二)自管委方式出生态。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实体支撑,积极推进“居民自治管理委员会”建设,通过区域联动、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按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原则,全力打造具有区情特色的“居民自治管理委员会”103个,探索出老旧小区自管、棚户居民自改、市场商户自治的“三自共治”模式,通过党建引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城市老旧院落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浓厚自治、法治、德治、共治“四治一体”基层治理氛围,进一步推动“小事不出楼院、大事不出社区”。
四、坚持以事务下沉为引入点,增强基层治理聚合力
(一)切实加强扩权赋能。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规范街道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等6项职能,落实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城市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6项权力,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制定区级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社区)职责清单,明确综合保障16项、党群工作22项、社区建设17项,明确社区两委职责清单事项39项清单、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协助政府工作79类事项清单、社区开具证明、挂牌18类清单和社区4类负面清单。
(二)完善事项准入制度。推进“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良好局面。建立街道(社区)工作准入审批机制,规范准入程序,明确未经核准的工作事项,不得进入街道(社区)。部门下沉到街道和社区的行政事项必须要符合实际,不得简单转嫁。凡新增街道(社区)的工作职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出具证明等工作事项,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力促街道(社区)减负增效,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