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在街道“三整合”改革中,通过统筹各类编制资源,深入探索员额和岗位管理,积极创新选人用人制度,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一、统筹资源,锁定底数,实现由“编制管理”向“员额管理”的转变。为缓解街道编制不足、人员紧张的现实矛盾,制定出台《雨花台区街道统筹使用管理人员试行办法》,依据街道区域位置、所辖面积、人口、财政收入、承担工作职能以及现有行政、事业编制总数、街道机关行政辅助类员额和实有人员等因素,核定各街道机关员额总数。将街道行政、事业(含参公)编制人员,以及在街道机关管理岗位上工作的编外人员(含行政辅助类人员、市区统一招录的社工、网格员等)纳入员额统筹使用,锁定各街道编制底数和人员身份,加强街道员额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街道员额总量,采取调整力量配备等方式逐步消化超额人员,最大限度地把现有超额人员下沉到社区一线。
二、优化机制,畅通渠道,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落实省、市、区委改革要求,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责,综合设置职能机构,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依据“三定”规定和《雨花台区街道统筹使用管理人员试行办法》,制定街道《岗位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的管理要求,除综合行政执法局外,其他职责机构不再设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专业方向,综合设置3-5个工作岗位,将职能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责,分解到各个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避免职责不清、交叉重叠和忙闲不均。在员额范围内,职能机构的岗位人员配置由各街道自主确定,街道各类身份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结合人员专业类型、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因素定人定岗,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鼓励“一专多能”“多专多能”。
三、注重实绩,能上能下,实现由“论资排辈”向“公开竞聘”的转变。打破干部来源和身份限制,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核定的街道科级领导职数数额内,由街道统筹配置职能机构领导职数,统筹使用各类管理人员,实施全员竞聘上岗。采取公开竞聘方式,通过自愿报名、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组织考核等形式,面向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职能部门正、副职管理人员,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改革氛围,将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基层干部队伍受编制、身份限制造成的年龄老化、学历偏低、活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上,以岗择人,唯才是举,有效地打破了固有身份、年龄、资历等条条框框和隐性台阶,各街道优秀的事业和编外人员纷纷脱颖而出、应聘上岗,形成了“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积极用人导向。
四、创新激励,打通瓶颈,实现由“吃大锅饭”向“同岗同奖”的转变。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的考核分配权,依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各街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打破刚性薪酬,采取“核准的工资结构+非固化奖金”模式,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杜绝“吃大锅饭”的现象,确保不同身份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同岗同奖”。探索街道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试行四级岗位薪酬办法,解决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因晋升渠道不畅通造成的“天花板”瓶颈,为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发展空间,逐步形成崇尚实干、奖优奖勤的正向激励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