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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温岭市“三举措”打造“简约高效”基层服务体系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巩固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浙江台州温岭市委编办全体人员按机构改革时期的“小组工作法”,全面深入镇(街道)调研走访,了解其机构改革后实际运行情况。镇(街道)机构改革后,强化了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也更符合当前基层工作的特点,但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基层仍存在责大权小、权责不一致、“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温岭市全面推进基层审批、执法、服务力量整合和下沉。

  一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强化基层综合服务。对镇(街道)辖区内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完善镇(街道)便民(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功能。各审批职能部门结合简政放权工作,通过授权到位、网上流转等方式下放事项权限,凡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相应镇(街道)中心集中办理。以方便群众办事为落脚点,推进窗口服务人员(代办员)统一进驻镇(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尽进、应纳尽纳”。目前,全市16个镇(街道)均已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

  二是以规范属地管理为目标,有序推进事项下放。依托政务服务网、“一窗云平台”、“一证通办”、“无证明城市”等系统平台,全力推动权力下放、重心下移。目前,部门下放的镇(街道)办事事项平均约有330项。同时,为了确保部门下放的权责事项,镇(街道)能接得住、托得起、管得好,该市建立部门与镇(街道)联席会议机制,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部门下放事项的工作进展。出台《关于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调控的通知》,规定部门派驻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派驻机构实行双向考核属地管理政策,年终测评打分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各占比50%进行结算。

  三是以“三定”有效履行为原则,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在镇(街道)新“三定”中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及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将加强基层执法写入新“三定”,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的推进,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建立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对多个执法队伍或市镇(街道)联动执法事项进行统一指挥协调。探索实施将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执法权委托给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有效解决基层有职责无执法权等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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