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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全市镇(街)综合服务中心“三定”工作的基础上,厦门市精准聚焦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从机构设置、场所规划、政务服务等方面做实做细,不断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
一是突出简约高效原则,优化组织架构设置。按照“大综合、扁平化”的架构重新设置镇(街)综合服务中心,针对以往单位整合后“遗留”十多个挂牌的问题,统一精简只加挂党建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牌子。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由民生事务科承担便民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运作,在岛外单设农业农村科专门负责提供“三农”服务,致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形成运转高效的镇(街)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二是突出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服务场所建设。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统一由镇(街)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实现“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统一公布办事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标准,明确时限要求。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模式。加快设立村(居)便民服务点,积极拓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突出网上平台资源,增强政务服务功能。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现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避免重复操作,通过串联区、镇(街)、村(居)三级服务平台,构建规范透明、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拓宽自助办理项目,融合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平台,充实丰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加大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内容程序、标准要求和操作平台,提升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