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筑牢社会治理根基,关键在党,重心在基层。山东省济宁市按照落实党建“双基”攻坚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要矛盾、紧盯突出短板,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在乡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统领各方的作用。一是强化执政能力,完善基层政权功能。聚焦镇街核心职责,科学厘清界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进一步细化镇街具体职责任务,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动镇街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公共安全上来。二是加强条块统筹,实现治理联动协同。坚持以镇街为主体,进一步调整镇街与县(市、区)直部门的工作关系,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加快资源下移、力量下沉,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协作配合、高效运作的新型条块关系。三是赋予乡镇街道“五项权力”,破解责硬权弱问题。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赋予或强化镇街党(工)委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强化镇街管理权限,使基层掌握工作主动权,实现“条条围着块块转、一针带动千条线”。
二、优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坚持面向群众,按照简约、便民、高效要求,完善行政管理体制、重构组织体系。一是优化工作机构设置。在机构限额内,加大机构优化调整力度,依据镇街职能定位、产业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因地制宜、统筹设置,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压缩管理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切实防止推诿扯皮,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统筹使用人员编制。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市县两级继续向镇街下沉事业编制,同时,严格控制上级机关借调镇街工作人员,确保“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三是完善派驻机构管理。针对派驻力量分散、合力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切实强化镇街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将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管理、办公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使用等权限下放给镇街,实行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以镇街管理为主,业务受主管部门指导的工作模式,实现“县属、镇管、镇用”。四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做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整合相关执法力量,由镇街调度指挥和综合协调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深化规范“属地管理”。坚持把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作为落实依法行政、完善基层治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格落实交办事项准入制度。在印发两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完善交办事项准入机制,防止县级职能部门擅自将职责任务压给乡镇(街道)办理。二是严格依单监管问责。充分发挥清单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将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实行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努力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响应”平台升级工程,将“乡呼县应”事项与“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系统对接,并建立独立模块,与12345热线、“民意5来听”行动等,一并纳入县域民生事项统一受理、派发、督办的闭环管理链条,形成镇街呼叫、部门迅速集结、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四是建立基层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清理下派给镇街的事项、各部门对镇街的“一票否决”事项、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坚持“下考上”与“上考下”有机结合,加大“下考上”的权重,强化镇街对县级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使镇街掌握考核指挥棒,保障基层指挥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