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肥城市委编办落实省市规范完善权责清单要求,在认领完善县级权责清单基础上,推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建立职责下沉准入、实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健全“双向考核评价”三项机制,扎实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规范完善县级权责清单。8月1日召开工作部署培训会议,邀请省委编办领导就认领、规范、调整、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专题培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权责事项梳理过程中部门重复、遗漏以及职责交叉问题,开展集中研判;组织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对认领事项和合法性进行复核,及时反馈问题和遗漏事项;实行日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台帐,对部门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工作稳步有序。
建立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对照省市指导目录,由“清单事项”主体责任单位牵头,逐项研究确定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清单动态调整程序,规范“出入口”。 严格依单监督问责,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对照清单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依法依纪依规问责。
建立市直部门职责下沉镇街准入机制。全面清理各类“责任状”,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镇街承担的责任外,其余一律取消。建立健全准入机制,对确需临时性、阶段性交由镇街办理的职责任务,按照依法依规、有序下沉、权责统一原则下沉镇街办理。成立联席会,严把准入程序,对已审核批准的下沉职责事项,督促市直部门和镇街及时办理转接,同步落实经费、人才、技术、培训、指导等各类保障措施;对已审核批准的撤销事项,确保不得擅自或变相将相关职责继续下沉镇街办理。
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复杂事项可呼叫、重点事项要呼叫、应急事项必呼叫”的原则,科学确定镇街“呼叫”范围,明确呼叫情形和标准,实行事项动态调整。依托现有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等机制,建立“响应”平台,增强镇街统筹协调功能,赋予镇街对辖区需市直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同步建立“呼叫”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由镇街对市直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至“响应”平台。
健全县乡“双向考核评价”机制。规范“自上而下”考核,严控对镇街检查评比,归并精简考核项目,一年只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严控“一票否决”事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外,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强化“自下而上”考核,以划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以管理服务实效为重点,以“一呼一评”结果为关键,健全完善市直部门综合考核机制,强化镇街对市直部门的评价力度,镇街对部门的评价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时将依照《清单》履职、职责下沉事项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执行情况应纳入市直部门综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