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以来,内蒙古通辽市把深化苏木乡镇改革作为破解基层体制机制难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利器,着力构建功能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顺畅、治理有效、服务便民的苏木乡镇政府职责体系。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市苏木乡镇改革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效果。
提高站位,部署工作有力。该市市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苏木乡镇改革工作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组织部、编办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将改革工作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明确改革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切实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迅速行动,以严实作风和有力举措推进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改革以来,该市市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和编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市委组织部和编制部门组织召开调度会5次、现场会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改革进度,督办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了工作中把握政策不严谨、领导干部配备不及时、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少和设备装备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因地制宜,重构组织架构。聚焦新时代苏木乡镇“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因地制宜,整合苏木乡镇相关内设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全市大多数苏木乡镇设立了5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其余苏木乡镇设立了6个党政机构(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所有苏木乡镇都设立了3个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面清理苏木乡镇挂牌机构以及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和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切实减轻苏木乡镇负担。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林工站、畜牧兽医站等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并与苏木乡镇事业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厘清权责边界,将民生保障、社会事务等19项依申请行政事项权力和80项行政处罚事项权力下放给苏木乡镇,由苏木乡镇按照承接能力确定权责清单,做到职责边界清晰、权责一致。
以人为本,加快便民服务。聚焦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将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纵深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党群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服务窗口实行分类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权力清单、服务指南等全部进行公示,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群众更加高效。全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保障,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基层执法难、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嘎查村级服务点全覆盖,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