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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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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德州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重构基层职能体系,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框架的科学性延展性,末梢循环日益健康,为丰富工作手段、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强专职队伍,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围绕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了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各项工作,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切实加强城市党建工作力量,市县两级为全市城市社区下沉事业编制,专项用于补充城市社区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人员力量。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建设,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乐陵市建立党建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选派市直部门多人到村担任党建特派员,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党建特派员助理,每月至少4天到村工作,在加强基层实践、强化党群关系的同时,畅通市—村直通渠道,促进肌体细胞良性生长。德城区深化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将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目前,全区124个村(社区)研究通过小微权力事项2万余项,为3万多名党员群众开通“灯塔”查询功能,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构建神经通路,网格服务更加系统精准。通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积极发挥网格化服务中心在收集民意、矛盾化解、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市委政法委建成了包括实有人口、房屋、证件、车辆、网络、组织、城乡基础信息,联通县、乡、村、网格“四级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为基层网格员初步配备了11000部“平安通”手机终端,实现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禹城市建立“综合执法领域加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劳动监察、农业、交通、文化7个专业领域”的“1+7”综合执法模式。按乡镇或片区,规范设置了各执法大队的执法中队。齐河县探索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乡镇综合执法”模式,在机构设置上,建立形成“县级网格化保障中心,乡镇级网格化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办公室,村级(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的三级机构职责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聚焦赋权增效,职能体系更加务实管用。为增强乡镇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在征求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委托形式,11个县(市、区)通过委托方式共向所辖乡镇(不含经济发达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83项,平均每县(市、区)下放25项,双方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范围期限、权责义务等。对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对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加强各类资源配置,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运行高效顺畅。合理确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职能,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基础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村持续增收。逐步淡化街道的经济发展职能,把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按照加强城市基层党建要求,2020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区)中心城区街道将取消经济发展职能;2022年底前,市域内街道全部取消经济发展职能。

  四、重构服务流程,公益便民更加贴近人心。统一设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办公室,强化优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职能,持续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结合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和履职双向考核评价工作,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县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积极探索制定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的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帮扶、卫生健康、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市场准入等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审批事项可通过乡镇(街道)、城镇社区帮办代办实现一链办理,形成高频审批事项十分钟的服务圈,让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快推进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平原县推行政务服务与邮政合作,充分发挥邮政“网点多、网络强、全方位全天候服务老百姓”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范围,延伸政务服务触角,利用邮政网点优势,将审批服务延伸到村镇、社区,并提供上门主动服务,逐步形成“365天全开门、随时随地上门办”的服务模式。

  五、厘清职责边界,权责关系更加健康明晰。按照强化党建、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优化公共服务的职责定位,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梳理形成了《德州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权责事项共计171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81项,公共服务事项90项。各县(市、区)参照《通用目录》,结合自身实际,形成本地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并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除中央和省市明确要求,县级没有擅自自行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严格控制和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压缩面向乡镇(街道)的各类会议、台账、材料、报表等,归并精简考核项目,提高考核精准度,切实减轻乡镇(街道)工作负担。以乡镇(街道)职责和区位特点为依据,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齐河县探索建立“设定目标、规范考核、过程管控、结果运用、整改提升”闭环式考核体系;设置“乡镇(街道)评价县直机关工作情况”指标,主要评价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权重占总权重的30%,切实提高乡镇(街道)考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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