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实组织领导,唱好改革“大合唱”
一是研究部署规格高。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密集召开2次区委编委会、1次区委常委会、1次全区改革动员大会,广泛召集17个区委区政府领导、12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改革研究,全面召集全体区级领导、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改革动员,对改革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是协同推进合力强。成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挂帅的武昌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改革时间、任务、责任表》,明确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资局、区国资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网格化中心等10个部门的改革推进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到各司其职合力改、挂图作战推进快。
三是末端压实责任紧。各街道和涉改部门迅速组建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街道和涉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力有序安排、不折不扣落实本单位改革任务。街道“第一书记”和涉改部门分管区领导“出点子”“站台子”“指路子”,共同疏堵点、解难点、抓重点。
四是督促检查要求严。区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各街道开展改革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把改革推进落地作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区纪委监委把改革纪律规矩变为“带电的高压线”,区委编办按照省委编办严明改革机构编制纪律“四个严禁”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五是防范风险大局稳。区委编办会同街道和涉改部门,细心宣讲政策、热心回应关切、耐心疏导思想,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大局不乱。
二、抓实前期筹备,做好改革“大备战”
一是积极组织研学。以编办主任办公会、小组每日研讨会、支部主题党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准确掌握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改革精神、政策口径和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参与试点。积极参与全省“两清单一目录”编制试点,全面梳理湖北省《乡镇(街道)通用权力清单(2017版)》《乡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和《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通用目录(2017版)》,结合本区实际和街道意见先行编制街道权责清单,初步理清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权力等6大类、89项街道责任事项,厘清区、街、社区三级职责边界。
三是积极开展调研。进行专项清查,全盘理清街道和涉改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锁定相应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以“走下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调研,在街道体制机制运行方面向街道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征求意见。
四是积极制定方案。以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制定的《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为架构,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的改革政策为支撑,以武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街道体制机制运行实际为考量,以有关各方意见建议为参考,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约束,严谨、规范、务实拟制《武汉市武昌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二上二下”规定程序呈区委常委会审议,报省市审核、备案、印发。
五是积极进行培训。改革动员大会后,接续召开改革重点工作培训会,发动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讲细讲透“三定”规定重制、派驻机构下放、涉改人员转隶、人员定编定岗、资金资产划转、街道综合执法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实施政策、实施步骤、实施要求,帮助街道和涉改部门精准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三、抓实推进实施,干好改革“大攻坚”
一是“三定”制定到位。以“一二三”工作法抓好街道“三定”规定重制工作,即制发一个模板,遵循改革实施方案和“大部制”管理模式,制定下发全区街道“三定”规定模板,统一规范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等方面表述;开展两轮审核,严格执行街道“三定”规定初审和复审,确保政策性、合法性、合规性无误后,允许街道党工委报区委编委审议;进行三方沟通,街道“三定”规定均征求了有关区领导和所涉部门意见,并及时向街道沟通反馈,确保“三定”规定务实管用。目前,街道“三定”规定以区两办文全部印发完毕。
二是机构调整到位。按照全市中心城区街道机构设置统一要求,将2个内设机构更名,为2个内设机构挂牌,统一设置6个街道内设机构;将原有4个街道直属事业单位精简为3个;不再保留3个街道所属实体化服务平台,有关职能整合至街道相应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三是资源下沉到位。向街道下沉行政编制及事业编制,将区城管执法力量的70%直接下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按照“区属、街管、街用、街考”方式推进区级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街道,以“1+4+N”模式开展综合执法,即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核心,以市场监管、司法、公安、交管等4支执法力量为常驻,以其他领域执法力量为补充,切实做到“街道吹哨、部门报道”。此外,将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薪酬待遇关系、经费管理关系转至街道,日常管理、办公用房、考核评价等交由街道负责。
四是人员转隶到位。有序开展转隶工作,严格依照前期锁定的人员编制,制名册、下通知、报请示、做审批、转人员,并做好相关编制实名登记、档案关系转移、财政经费划拨、用车用房划转等工作。
五是制度配套到位。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则(试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规则实施办法(试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延伸派驻机构实施办法(试行)》《街道和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试行)》《街道和部门双向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选派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街道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11个改革配套文件,建立起党建引领、执法管理、条块协作、支持保障等4大方面工作机制,合力推动街道新体制新机制全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