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深圳市宝安区“定职能、优机构、增编制、搭平台、促改革”深化街道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深圳市宝安区通过定职能、优机构、增编制、搭平台、促改革等五大举措,深入推进街道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完善具有宝安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宝安当好“双区”建设先锋样板城区提供基层组织保障。

  (一)理顺三级管理职权,聚焦主责主业。梳理制定街道与区直部门、社区职责清单,对街道当前承担的25大项、209小项的职能进行梳理细化,厘清三级事权。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推动街道内部职能优化整合,实现化学反应,提升街道党工委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能力。

  (二)优化机构综合设置,服务宝安发展。各街道统一设置8个综合性机构,从“向上对口”改为“向下对应”,清理“叠床架屋”,并实行扁平化管理,机构更加精简,效能更加提升。因地制宜设置具有宝安特色的服务型综合机构,分别服务于以空港为核心的科技化现代化规模化产业集群,以会展为核心的高端化便捷化多元化服务业集群,以海湾为核心的生态化创新化开放化海洋经济集群,增强服务重点区域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编制资源配备,增强基层活力。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收回的事业编制及上级下达的行政执法编制及时下放街道,为街道履职提供人员编制保障。研究出台社区党委书记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社区书记专项编制“机动池”,为创新基层选人制度夯实编制基础。制定新增编制使用规则,明确街道新增编制60%以上用于执法机构,为街道提升治理服务能力提供支撑。

  (四)搭建统一工作平台,健全协同机制。制定综合执法委员会运作规则,明确议事协调、任务分配和问题处置等内容,鼓励街道在区定框架下结合实际再创新,逐步完善平台运作机制。探索双向考核,鼓励街道探索建立“下考上”考核机制,将区直与驻街有关单位的工作协同情况作为评价考核依据,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机制,形成基层治理工作一盘棋格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五)探索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整合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优化设置内设科室,增强一线执法力量,为下一步承接下沉执法事项做好准备。研究制定执法事项下放清单,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统筹协调机制,统一基层执法工作的考核培训、执法标准、程序、法律文书等,以解决不同领域执法衔接问题。建立健全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执法工作机制,将驻街的市监、交通、环保等执法机构纳入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平台,形成基层执法体制工作合力。推行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兼任,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