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从构建简约高效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构建简约高效体制。阿勒泰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摸清乡镇(街道)现有人员编制、机构运行情况、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等情况,为改革“把脉问诊”。据统计,共开展走访调研7次,征求意见建议6条,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座谈会4场次。在乡镇(除北屯镇外)设立“五办六中心”,街道设立“三办三中心”。针对情况复杂的北屯镇设置五个党政机构和六个事业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挂牌工作。
坚持理顺职责,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阿勒泰市坚持上下及时沟通,召开“三定”规定讨论会,就主要职责、语言表述、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职权清晰。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将阿勒泰市一、二牧场国土资源所的职责划入相应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此外,计划将原有在乡镇派驻的事业单位层级进行调整,理顺工作关系。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现有乡镇、街道人员编制进行调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升基层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率。
坚持执法下移,推进基层执法工作。在乡镇和街道设置党政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在乡镇(除北屯镇外)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4个街道和北屯镇采取相对集中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相关行政部门派驻执法人员组成。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基层执法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召开讨论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厘清执法层级,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梳理层级执法权限事项,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