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机构改革,浙江湖州市德清县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总原则,迅速平稳有序完成人员转隶、职责划转、机构撤并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机构职能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四个注重”持续巩固拓展机构改革成果。
一、注重职责优化完善,在“转”字上下功夫。机构改革后,对职能交叉的问题,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划转理顺了档案管理、公务员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规划和测绘等部门间职责关系40项,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做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部门间职责划转全部到位。对于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按照“三定”规定,注重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形成相关部门之间责任明确、有权有责、权责对等、部门协调、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内部运转顺畅,在“优”字上下功夫。该县落实“定岗定责定员”的要求,完成37个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挂牌工作,部门领导和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完成12个镇(街道)均按照省市要求设置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合并后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无职责脱节和失衡等问题。特别在涉及群众和企业相关业务时,切实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更加便民利民为导向,推动各项业务深度融合、衔接到位。
三、注重机制简约高效,在“精”字上下功夫。改革后,该县镇(街道)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较改革前分别减少了19个和23个,改革后涉及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名称等内容做到了全县基本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切实增强基层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同时,“三定”规定印发后,各镇(街道)能够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机构按规定设置执行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调整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协调理顺到位。
四、注重县乡通盘联动,在“统”字上下功夫。一方面“自上而下”精准对接。机构改革后,镇(街道)内设机构“硬件”重组、职责重构、人员重配、业务变化,针对新形成的“一对多”“多对一”现状,由县级主管部门牵头,围绕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乡规划等9个领域开展专题培训,便于工作的无缝对接,高效协作。另一方面“自下而上”有效履职。着眼于引号“上面千条线”、当好“下面一根针”,结合镇(街道)“三定”规定及人岗相适的原则,重新定岗、定员、定责,推动机构、职责、人员落实到位,实现定好位、履好职、尽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