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五个强化”为突破口,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打造“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基层组织保障。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今年6月份,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建设的意见》(威办发〔2021〕13号),明确“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镇(街道)工作建设情况纳入区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各区市也明确将规范“属地管理”作为加强党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作为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不断拓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信息渠道。环翠区以党建网格为基础,科学划分707个基础网格、204个社区级网格、55个片区级网格,同步组建基础网格党支部202个、楼宇党小组1611个,形成三级全科网格架构和“镇(街道)(片区)党(工)委—村居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宇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实现“一网统管”;荣成市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经常性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做到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全覆盖。三是强化对基层的督促指导。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以来,市级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培训4次,培训56人次。指导区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培训10次,754人次。同时,为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去年以来,市委编办先后赴40多个镇(街道)实地调研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精细管理,实行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完善清单事项。自2019年推行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以来,威海市先后编制两批涉及基层反映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20个领域92项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作为县级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共同履职、监管和问责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今年5月份以来,聚焦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广泛征求市直、区市有关职能部门及镇(街道)的意见建议,累计梳理第三批清单事项65项,拟于本月底正式印发。二是强化清单联动。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共联共建,将“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中网格可承担的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清单,实现“两单”联动。今年以来,荣成市聚焦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将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清单中包含的1294项网格事件和315项城市部件,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事项分类,逐项分析归类整理,形成包含473项属地网格管理事项的颗粒细化责任清单,实现“两单”融合联动,切实增强属地管理清单的可操作性。三是清单事项“颗粒化”。围绕92项“属地管理”事项,4个区市逐项研究确定工作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打造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共368项,形成细化分解事项1757项。同时,针对渔船管控、违法建设行为监管执法等47项复杂事项,制定工作模板47个,细化工作流程54项,确保统一规范、简明清晰、操作可行。
三、强化协同发展,推动平台优化提升。一方面,统一建设市域联动平台。去年以来,为解决区市平台建设应用不平衡的问题,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对接,研究制定《关于依托网格化治理信息系统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响应平台的指导意见》,推动区市“乡呼县应”平台与网格化治理信息系统整合融合,落实基层综合执法快速响应机制。截至目前,4个区市平台办理呼叫事项总数708项(环翠区94项、文登区75项、荣成市403项、乳山市136项),办结率100%。另一方面,探索平台优化整合。针对基层治理平台重复化建设等问题,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其中,市级层面,按照“1+2+N”的思路,推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城管数字化平台、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及各类民生服务平台优化整合、信息共享。区市、开发区层面整合形成统一的“属地管理”服务平台,完善“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荣成市投资500余万元,建立吹哨报到联动一体化平台,融合原有民生110服务平台、网格化治理、智慧社区、数字城管、“一钉办好”5个平台功能,22个镇(街道)全部设立分平台,实现了所有事项“一个入口汇集、一个出口交办”
四、强化配套保障,提升镇街“话语权”。一是全面赋予镇街“五项权力”。2020年9月,中共威海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以区市为单位制定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市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区市、开发区按照部署要求,相继印发落实赋予镇(街道)党(工)委“五项权力”的具体实施办法,保障基层有权办事、有力办事。二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与镇(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对镇(街道)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比重,全面取消24个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考核指标。同时,健全县镇履职双向考评制度,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的评价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权重的30%,变过去“上对下”单向考核为双向考核,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的“话语权”。三是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涉及镇(街道)的考核事项,全部纳入区市、开发区考核体系,由考核部门统筹开展。区市、开发区工作部门拟开展的涉及镇(街道)督查检查事项,由区市、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搞好统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考核评比项目对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不得擅自对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考核;未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镇(街道)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五、强化基层基础,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一是优化上级对基层的领导方式。建立健全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乳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乳山市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乳办发〔2019〕1号),明确“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服务工作”,明确了与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等关系。二是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在做实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确保持有执法证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的基础上,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组长,辖区行政执法机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的能力。三是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依照有关规定,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且镇(街道)能有效承接的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委托下放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交由镇(街道)直接办理,或者通过县级部门服务窗口前移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推进服务重心下移,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