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省委、市委关于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的部署,宁波市江北区作为宁波规范街道(镇)“属地管理”试点地区,围绕点面结合、上下配合、虚实融合三方面,创新编制《江北区规范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加强部门与街道(镇)关于“属地管理”事项的协同配合,有效推动部门和街道(镇)依法履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的75项“属地管理”事项已完成编制工作。 一、坚持点面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为试点单位,组织召开《导则》编制专题研讨会,会同两家试点单位开展沟通交流,细致研讨《导则》各项组成要素,并通过“三报三回”的工作模式,严把审核关口,精细具体内容。通过征求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街道(镇)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两家试点单位包含城镇燃气监管执法等“属地管理”事项的《导则》最终版。同时,以试点单位编制的《导则》为模板,组织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等14个部门编制《导则》,并同步做好意见征求和内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导则》编制工作的覆盖面。 二、推进上下配合,规范职责履行。《导则》主要围绕目的、要求、职责、机制四大方面细化落实“属地管理”事项,重点明确区级部门(含派驻机构)责任和街道(镇)协同责任。同时,相应制定区级部门与街道(镇)的协作、会商、处理结果通报、预防预警、工作建议、联络、争议协商等七大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与街道(镇)关于“属地管理”事项协同配合的职责分工、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方便部门和街道(镇)形成合力、按规履责、循章办事,及时处理问题、解决争议,推动“属地管理”事项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有效防止部门将职责甩锅给街道(镇),进一步夯实基层减负。 三、聚焦虚实融合,强化场景运用。为进一步细化部门与街道(镇)协同配合的过程,《导则》对照每个“属地管理”事项配套编制了场景化的协同配合范例,生动形象地展示了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相关工作从发生至办结的全流程工作闭环中,部门及街道(镇)在各个环节协同配合的具体内容及形式。通过对工作机制进行理论阐释,对工作实际案例进行细致展示,进一步推动虚实融合,强化知行合一,进一步提高了《导则》的制度规范性、管理科学性、实际运用性和场景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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