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各类资源向镇街集聚,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无锡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政策制度,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镇街改革中促进资源人员下沉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12项政策举措,在向基层赋权的同时,大力支持引导各地向基层赋能,切实解决镇街改革中基层人才沉不下、留不住等难点、堵点问题,着力确保基层有人有物有权办事,有效激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推动编制人力财力向镇街倾斜,加大保障力度。市统筹优化镇街编制,指导各地科学核定镇街编制总额,依照规定程序对人口较多、经济规模大且编制相对紧缺的镇街,市和市(县)区统筹给予定向支持。鼓励市(县)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到镇街工作,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沉镇街后,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提高基层干部的招录(招聘)比例,招录计划优先满足基层需求。加大对镇街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辖区与镇街财力分配关系,提高镇街的分成比例,建立镇街基本财力补助机制,构筑多渠道基层财力支撑体系。
二是优化镇街发展平台,增强基层吸引力。拓宽镇街事业人员调任公务员范围,对改革中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镇街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和改革后担任镇街职能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事业身份人员,纳入可调任公务员的事业人员范围。优化镇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需设置正高级岗位,比例可比市(县)区级事业单位适当提高,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镇街工作,对急需人才可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提高镇街职能机构工作人员经济待遇,原则上镇街公务员、事业人员收入要高于市(县)区部门(单位)同职级人员。注重从基层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要求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基层经历。
三是加大对镇街干部关心关爱,减轻基层负担。提高镇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镇街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比市(县)区部门(单位)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对派驻镇街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赋予镇街50%的考核权重,驻镇街机构干部职务任免、评优评先须认真听取镇街党委(工委)的意见建议。严格控制对镇街的督察检查频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工作。规范基层干部借调管理,明确借调程序和时间,镇街招录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不满3年一律不得借调。加强对镇街干部的关心关爱,建立基层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制度,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有计划分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
7月13日,江苏省委编办向各设区市委编办转发该《意见》,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大胆探索、敢闯敢试,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改革的难点、困点、堵点打造成工作的亮点、特点、闪光点,推动高质量全面完成基层镇街改革工作。
无锡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镇街改革中促进资源人员下沉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