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通过“四化”,增强苏木乡镇改革整体效应,为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积极努力。 一、统筹优化,实行基层管理体制扁平化。依据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统筹优化、综合设置苏木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采取“5+X+3”模式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5个党政机构;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派驻机构10个财政所、12个畜牧兽医站、5个林业工作站划归各苏木乡镇实行属地管理,人员划转到相应部门。重新设立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审核修订“五定”规定时均未设置内设机构,实行基层组织机构扁平化管理。 二、合理划分,深化基层治理体系网格化。为破解以往管理服务中条块分割、各自建网、工作重叠、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及时制定并印发《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实施方案》,发挥党组织整合资源、协调各方作用,积极推进“多网合一”网格化建设工作,优化党组织设置,有效发挥党组织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实现居民需求在网格内发现、资源在网格内整合、问题在网格内解决,探索构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项工作的综合网格。各苏木乡镇根据《鄂温克旗网格化建设及网格员管理办法》,对现有网格进行了合理划分。按照“选聘为主、多元补充”的原则,全旗10个苏木乡镇、44个嘎查、20个社区,共划分网格246个,配备总网格长10名、网格长160名、网格员353名,通过“定格、定人、定责”后,进一步完善两级网格体系。 三、简化流程,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制定并印发《鄂温克旗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同时配套制定《旗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苏木乡镇、嘎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服务模式,积极改革传统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积极梳理建立“四办”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分流、限期办理、内部流转”的原则,服务窗口公开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将信息化手段引入服务全过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积极打造“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 四、完善机制,力争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全面实行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及时公布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并明确苏木乡镇权责范围,赋予苏木乡镇行政权力事项95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5项,行政处罚80项。赋予苏木乡镇公共服务事项13项。二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鄂温克旗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监控,实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经自查,各部门均不存在“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三是规范统计“一票否决”事项共计4项,保留4项。统计全旗签订责任状事项共计17项,其中保留15项,撤销2项。四是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旗内调配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严格控制借用苏木乡镇在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新录用公务员在服务期内不得调转、交流,严格控制借调苏木乡镇在编人员,同一时期不得超过2人,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借调人员进行统计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全部要求返回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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