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委编办自省市启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以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放权赋权、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减县补乡”等,推动全区街道机构改革纵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结合实际,科学设置街道机构。针对街道办事处多年未进行机构改革,在实际运行中,原有的机构设置已不能适应当前街道的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许多街道已经突破了“三定”规定机构设置框架,最明显的就是牌子多、科室多。在本次街道机构改革中,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街道机构设置限额,结合该区街道工作特点和实际,在街道设置党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3个。 二是“减县补乡”加强街道工作力量。为切实解决街道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区委编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减县补乡”的办法,与有关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制定该区编制调剂方案,在全区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从全区职能弱化、职能需要下沉的职能部门调剂出部分事业编制补充到街道,部分人员面向社会招录,充实加强街道工作力量。实行“减县补乡”充实基层力量的做法深受街道办事处的高度评价。 三是建立完善机制,统筹街道综合执法。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是街道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发现问题管不了”、“管理人员发现不了问题”管理和执法脱节问题及街道执法力量薄弱问题,选择位于市区,城市管理任务比较繁重的棉纺路街道作为试点,寻找“突破口”。在之前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五合一”,将街道的城市管理、城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执法职能整合成立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区直职能部门派驻执法机构中队长兼任副主任,其人员任命由街道提名;为切实解决区直执法部门与街道执法力量分散问题,整合现有的执法力量,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紧紧抓住城市综合执法中队经费使用和绩效考核的“牛鼻子”,将执法中队“人头费”和绩效考核交由街道,从体制上实现街道执法与区直职能部门执法有机融合,实现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执法整体联动,确保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权,为街道与区直部门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提供支持保障。 四是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方便辖区百姓。在街道机构设置上,为方便服务辖区群众,本次街道机构改革突出便民服务,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牌子)、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项目方面,实行群众关心的重点事项应驻尽驻,除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两项未进驻外,乡村建设项目不涉及外,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重点事项均已进驻;在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方面,实行部门数据整合,连通“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四级四同”,开通“豫事办”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热点便民服务“掌上办理”;建立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建立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实行街道便民服务办理事项、服务流程公开,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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