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在抓规范管理、精简整合、动态调整、日常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了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机构规范管理。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中共周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周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在周村区区级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代管有关要求的意见》,以制度的形式将区委编委、编办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审批权限和程序等固定下来,明确部门之间管理权限,促进改革后机构职责、业务和人员的深度融合。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抓优化流程,促编制总量控制。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周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切实扎紧用编计划关、人员调动关、实名公示关三个“关口”,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落实编制、人员、工资联审监管机制,确保实现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
三是抓精简整合,促编制资源挖潜。通过机构改革,清理规范限额外行政机构,清理规范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精简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全区向乡镇(街道)下沉事业编制,通过内部整合、挖潜,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率。
四是抓动态调整,促编制均衡调配。依托“互联网+编制管理”模式,加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运行维护,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四清”,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大余缺调剂力度,通过分析、筛选机构编制数据,严格中小学周转编制专户使用管理、加强人员控制总量管理、落实人才金政37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经济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岗位的编制需求,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五是抓日常监管,促编制规范使用。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纠错力度,严格编制前置管理,坚持满编单位“出一进一”、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比对、预警通报、年度审查等联动制约机制,制定年度机构编制督查事项台账,加强协同督查力度,防止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和“吃空饷”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