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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三聚焦三坚持”推进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厘清旗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巩固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编办聚焦推进做加法,切实做到三个坚持,扎实有序推进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持续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新格局。

  聚焦“部署+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对接市司法、政务服务部门,并向旗市区转发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着力解决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印发《关于报送明晰旗(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切实掌握了旗市区在编制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有针对性地推进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印发《关于编制〈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说明》,明确工作分工、清单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为旗市区清单编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聚焦“调研+调度”,坚持统筹推进。一方面,结合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旗市区就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及时掌握旗市区清单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难题,统筹推进旗市区清单编制各项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两次调度推进各旗市区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面了解各旗市区清单编制工作的整体进度,督促旗市区按照要求协调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切实提升清单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7月,召开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了对各旗市区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地区在完成第一批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回头看,关注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完善。截至目前,14个旗市区均已完成第一批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聚焦“规范+动态”,坚持科学管理。为推进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起草了《旗(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模板)》、《旗(市、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模板)》,为各旗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提供了参考。要求各旗市区要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明确增加、取消清单中职责事项的具体情形和规范程序,积极推动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规范化、动态化调整。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将指导旗市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内容,探索建立完善《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便民惠民成效,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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