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坚持因地制宜、简约高效,整合资源力量,优化组织机构,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岱山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因地制宜,优化乡镇机构设置
制定印发《岱山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组织机构设置,明确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内设机构“共性”加“个性”设置。强化人员编制管理,明确了乡镇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中层职数配备要求。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县乡、功能集成、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新体系,统一设立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服务中心。
二、下放职权,满足乡镇管理需求
召开乡镇党委副书记座谈会,深入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海洋渔业等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行政职权履行的程序流程、行使范围和主要对象。提出下放职权“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便民服务,以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让群众少跑腿,让审批和服务更快捷;二是坚持综合管理,整合执法力量,建立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现综合管理;三是坚持权责对等,结合现有乡镇承担的责任,将与之相关联的权力下放至乡镇。
三、双管齐下,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督查工作,重点围绕各乡镇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是否调整到位,乡镇“三定”履职情况等,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乡镇专题培训,提高机构改革后乡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县级部门下放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乡镇接得住、托得起、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