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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探索建立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便于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沟通衔接,山东省临沂市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衔接原则。允许乡镇(街道)一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级多个部门(单位),也允许乡镇(街道)多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级一个部门(单位)。设计《县乡机构业务对口情况表》,明确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事业单位对口的县级部门(单位),建立日常工作沟通衔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明确对接方式。各乡镇(街道)在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时,县直各部门在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安排工作时,都要以新的机构名称和对应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再以老机构名义进行。各乡镇(街道)在上报材料、出具证明时,原则上直接使用“七办五中心”的印章,部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且办理量多的事项,在县直部门(单位)与乡镇(街道)协商一致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可以刻制“七办五中心”业务专用章。

  三是明确纪律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将“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巡察、审计等部门将“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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