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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发布72项涉村(社区)事项清单 推动村(社区)组织明责减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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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村(社区)职责任务,打造区、镇、村三级贯通的整体治理格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坚持全覆盖、系统性、制度化要求,统一梳理发布72项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村(社区)组织明责减负、履职尽责。

  一、围绕系统科学,梳理事项清单。按照依法、系统、完整、科学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对涉村(社区)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以清单形式予以固化。一是系统梳理,体现全面性。改变以往村(社区)事项清单以政府部门相关事项为主的现状,将党委和政府线需要村(社区)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事项以及需要村(社区)组织依法依规协助配合的事项全面梳理,形成33项《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39项《村(社区)组织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二是细化内容,体现指导性。从便于村(社区)组织执行落实出发,对梳理出来的村(社区)事项进行颗粒度细化,设置“事项内容”栏目,将72项事项细化为164条工作任务,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详细表述,其中法定履职事项一般以“开展、组织、宣传、指导”等表述,协助事项一般以“协同”“配合”“协助”等表述,使村(社区)组织职责任务更加清晰明了。三是严格把关,体现科学性。对乡镇部门梳理事项参照权力清单审核要求,逐一进行事项依据匹配度查询、事项可操作性分析、事项交叉重复情况鉴别以及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在此基础上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甄别、审核、反馈、调整,并经组织部、编办、司法局集体联审后上会决策,确保清单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健全准入制度,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实施办法》,规范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刚性约束,约束部门任性行为,减轻村(社区)基层负担。一是规范动态调整。建立村(社区)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有明确要求等形势任务变化,确需村(社区)组织承担或协助完成的涉村(社区)工作事项,需要调整或增加的,需由涉及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动态调整并统一发布执行。二是严格准入程序。明确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不得将清单之外的本属于乡镇(街道)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转嫁给村(社区)组织;需村(社区)协助配合的事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工作协同机制,不得要求村(社区)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对确需调整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调整,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与乡镇(街道)联系落实进入事宜。三是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和事项清单执行通报制度,重点对未经区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擅自变更工作事项或扩大工作内容以及基层反映强烈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进行督促检查,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清单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完善配套措施,推动事项落实。将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公布与加强换届后村(社区)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培训指导和考核管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事项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将涉村(社区)事项政策业务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常态化培训体系,结合换届后村(社区)干部培训,由乡镇(街道)和事项牵头指导部门负责做好事项履职的培训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村(社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工作难题,帮助村(社区)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上下协同。对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由乡镇(街道)负责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对村(社区)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由涉及部门负责建立上下协同机制,确保事项运行上下协调,相互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坚持依单督考、依单评价,将村(社区)事项履行情况纳入新一届村(社区)组织履职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和奖惩激励,将清单事项履行情况与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激励和引导村(社区)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清单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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