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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委编办巧用四则运算 全面激活基层社会治理“镇能量”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方能叶茂。基层处于承上启下的“节点”,是社会生活的“支撑点”、利益矛盾的“交汇点”、民生冷暖的“最末梢”。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委编办进一步深化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为(街道)赋权增能减负,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激活基层社会发展“镇能量”。

  赋权“加”能,让“转型升级”破解“权小责大”。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的实施意见》,建立各级党组织向属地镇(街道)党(工)委报到制度,制定完善镇(街道)党(工)委工作规则,赋予并强化镇(街道)党(工)委对区直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明确了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职责,允许镇(街道)在机构限额内根据发展定位、产业特色和工作需求等因素统筹设置工作机构,赋予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最大限度激活编制效能,逐步建立了区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机制,实现了人、财、物等资源要素向镇村下沉,破解基层治理发展中的“小马拉大车”“权小责大”。

  办事“减”阻,让“一次办理”替代“多次往返”。以程序“减”负、办事减“阻”为切入点,优化服务体系,实行三级一体便民服务,以打造基层便民服务“15分钟”服务圈为抓手,在全区10个镇街、344个村(社区)建成基层为民服务机构,分别配备了相关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个体户小餐饮登记、社保医保、公安户籍、民政残联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事项,实现在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组建600多人的队伍为群众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镇”,变“往返跑”为“单程跑”,变“远距离”为“零距离”,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好为民服务的“大工程”。

  效能“乘”倍,让“执法下沉”杜绝“多头执法”。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为重心,持续为镇街赋权增能减负。根据镇街执法需求,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三部门下沉执法力量到镇街集中办公,明确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人员协同配合,保障下沉的执法人员享受驻地乡镇工作补贴,确保下沉力量到位;用好“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呼叫平台,推进“属地管理”平台和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综合执法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完善区镇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定期“除”尘,以“监督考核”推进“务实高效”。立足持续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要求,紧扣主体责任“牛鼻子”,巧用监督考核“指挥棒”,切实加强监督考核执纪问责工作,为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除”尘,确保中央省市为基层减负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分两批印发区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为清单事项编制了“说明书”“流程图”,并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持续完善镇街管理体制深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交办事项准入制度,严禁区级职能部门随意将承担的职责任务“甩”给镇(街道)承担,擅自转移给镇(街道)的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与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镇(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增加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重,并将依单履职、部门交办事项和“镇呼区应、上下联动”执行情况纳入对区级职能部门的综合考核范围,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效防止“制度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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