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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细针密缕谋定而动以“四个三”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破解阻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区划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乡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为契机,紧扣国家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经济发达镇、中心镇建设等发展战略,通过改革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互动,大刀阔斧改革,细针密缕管理,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夯实了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基础。

  一、着力三个聚焦,推动乡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一)聚焦主责主业,乡镇职能逐渐实现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纳溪区以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为契机,针对乡镇职能定位不准、服务功能强化不强、管理服务功能缺位、错位和越位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围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与乡镇发展需要紧密相关领域,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细分为13个方面,构建“基本保障+重点突出”的职能体系。紧扣乡镇职能职责转变,将乡镇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推动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二)聚焦扩权赋能,乡镇事权实现由“权小责大”向“权责对等”转变。着力破解基层政府“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管不着”等现实难题,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农林水、城乡居民养老、公共卫生管理等领域128项公共管理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村镇环卫、村镇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重复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赋予乡镇党委对市场监管、司法等区级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对派驻人员干部人事重大决策、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等建议权,进一步强化乡镇统筹功能。

  (三)聚焦基层减负,乡镇职责由“单项授予”向“双向认领”转变。为避免区级部门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的现象发生,按照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目标责任书和“一票否决”事项,将区级层面设立的12项目标责任书事项、两项部门私自设立的考核事项全部取消。建立完善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区级部门职责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标准和程序;建立乡镇与区级部门职责双向认领机制,对确需由乡镇承担的职责,经乡镇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建立和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属地责任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权力和责任,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

  二、构建三个体系,实现乡镇运转顺畅快捷高效

  (一)重塑乡镇组织架构,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乡镇机构限额内,围绕基层工作重点,将全区乡镇原有的综合办事机构、挂牌机构、事业机构等,按照职责进行同类整合,构建“7+1”基层组织架构,即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打破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一竿子插到底”设置模式,在统一设置的基础上,鼓励乡镇根据其主体功能定位、产业特色、发展需要等增设职能机构,既相对统一,又实现综合集成。

  (二)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按照“强党建、强执法、强服务”“保民生、保发展、保底线”的总体考虑,加大对职能相近的机构整合设置力度,腾出限额,因地制宜设置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特色机构,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融入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夯实了基层基础。例如,组建社会治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基层环保、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三)整合乡镇事业机构,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为破解条块式、零散式服务管理体制,以及区级派驻事业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区乡村振兴推进中心、林业工作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部下放乡镇,与镇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等直属事业机构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唯一的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聚零为整,攥指成拳,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服务职能,构建大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后,乡镇事业机构精简34个,精简率达72.3%,服务效率提升60%以上。

  三、实行三项激励,点燃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一)编制资源激励,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加强重点、补齐短板原则,统筹调剂全区乡镇行政、事业编制,重点保障“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以及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任务特别重的乡镇。下沉区级事业编制,将区级部门派驻乡镇的281名事业编制和人员下放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在卫生、教育等行业大力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对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乡聘村用”,进一步推动干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用好用活基层编制资源,严控乡镇空编率,鼓励通过公开招考、选调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壮大基层人才队伍。改革后,乡镇事业编制增加148.67%,行政事业编制利用率达到99.3%,筑牢了基层工作人才战斗堡垒。

  (二)岗位设置激励,激发干部内生动力。破除“不分伯仲”的传统观念,建立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分层分类设置机制,根据行政区划面积、人口、工作任务等因素,将13个镇街划分为4类,分类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加强乡镇领导班子职数统筹力度,在限额内,建立领导班子职数分步设置动态激励机制,制定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等指标体系,实行乡镇发展、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与个人职务晋升、薪酬待遇双挂钩制度,实现内部动能向发展动力的转化。统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破解了基层事业人员晋升空间和渠道不足的困境,极大提升了事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改革后,乡镇事业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增加60多个,管理八级以上增加40多个,从无到有,彻底打破乡镇事业人员晋升瓶颈。

  (三)政策制度激励,构建人才集聚高地。印发《激励镇(街道)干部奋发有为十八条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经济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乡镇干部的乡镇工作补贴,采取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建好乡镇干部周转房。加强培训培养,提升能力素质,每年有计划地安排20名乡镇干部通过挂职、顶岗锻炼等形式到市区级机关、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实践锻炼,并将表现优秀的干部作为科级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加大职称评定倾斜力度,放宽对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聘条件;将乡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提高至20%,切实激励乡镇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人才激励政策出台后,吸引50余名优秀人才到乡镇任职,乡镇发展活力进一步得到激发。

  四、塑造三套机制,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一个中心”优服务,效能提升更便民。将乡镇民政、残联、新农合、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圆心,推进服务入村进户,在全区201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延伸服务触角。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异地通办”“零跑路”等服务模式,镇村两级“网上办”事项比例达80%,政策咨询类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医疗住院费结算等28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实现异地通办。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减少审批服务办事环节221个、要件材料426份,审批服务环节和时限精简50%以上。

  (二)“一个平台”总调度,行政执法更有力。为进一步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能力,建立以乡镇为主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调度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执法力量;搭建综合执法平台,保障乡镇与相关区级职能部门日常政务的实时互通、快速高效、精准处置、全程监督。着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明确派驻乡镇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得低于40%,其中市场监管达41.33%,综合执法队伍达50%,进一步做大做强乡镇执法队伍。机构改革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派驻乡镇执法队伍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57件,办结率80%;区综合执法局派驻乡镇执法队伍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6件,办结率87%。

  (三)“一张网络”全覆盖,基层治理更高效。建立区级、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治理机制,打造覆盖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的“一网通”的治理服务管理格局。建立241个综合子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精细化管理,实现基层治理全覆盖、零死角、无遗漏。建立智慧纳溪指挥部,整合全区25个部门81套非涉密政务数据,将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11个领域视频监控资源纳入综合指挥平台,实现治理平台智能化、信息化、广覆盖,着力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全面、感应灵敏、响应迅速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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