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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五个注重”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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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委编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原则,紧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采取“五个注重”措施稳步推进镇(街)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便民服务。

  一是注重“代表性”,强化试点工作部署。紧扣省委编办开展镇(街)权责清单修订完善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经济发达镇、大乡镇、一般乡镇和街道4种类别,从经济、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4类乡镇中精心选取试点单位,率先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及时向市委编委领导请示汇报,先后在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省委编办来岩镇(街)机构改革调研座谈会上进行布置,对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注重“全面性”,梳理完善权责事项。在2016年公布的镇(街)权责清单基础上,组织镇(街)政府比照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县级下放或委托事权、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镇(街)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具体承担的权责事项,重点清理无法定依据事项、需要镇(街)政府配合事项、各类“责任状”“一票否决”事项和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事项,推动权责清单与新“三定”规定有机融合,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将镇(街)权责事项广泛征求乡镇、县直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清单完整度和准确度。

  三是注重“合理性”,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明确由县级承担,委托镇(街)政府实施或配合实施的,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方和镇(街)职责分工,在清单中备注委托事项,严格落实法律明确的主体责任。参照兄弟市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属地管理”,由县(市)、镇(街)共同承担的事项,在清单中标明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着力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加快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

  四是注重“协同性”,积极推进赋权工作。以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加快推进经济发达镇赋权工作,组织县(区)直部门、有关乡镇认真研究省政府《赋权指导目录》,本着“依法下放、按需下放、宜放则放、能接则放”原则,以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为总要求,分批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赋予经济发达镇,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目前,全市下放、委托经济发达镇县级事权合计73项,拟进一步赋权89项。

  五是注重“规范性”,加强清单编制指导。建立镇(街)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联络员联系制度,利用“请上来”、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经办人员业务联系,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下发《权责清单编制常见问题一览表》,整理汇总格式排版、法律表述、事项规范等方面22个常见问题,指出正确方式,供基层学习参考。组织召开试点镇(街)权责清单平衡会议,交流分享经验做法,探讨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提高清单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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