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做好乡镇(街道)“后半篇”文章,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按照13个乡镇(街道)事项和数量一致原则,结合实际,科学编制了256项放权赋权目录,包含基础事项65项,委托事项191项。
一、乡镇(街道)“点菜”。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并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文件,由13个乡镇(街道)按照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别提出拟承接的行政职权作为“点菜单”。在“点菜”过程中,要求乡镇(街道)统筹考虑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立足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难题,提出涵盖城镇管理、乡村规划、农业生产、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职权,切实打好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二、县直部门“端菜”。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已公布的委托事项目录,由县直有关部门提出拟委托的行政职权作为“推荐菜单”,在“端菜”过程中,要求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和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立足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给乡镇(街道)精准赋权,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
三、科学放权赋权。梳理13个乡镇(街道)的“点菜单”,按“点菜量”多少对提出的拟承接行政职权进行排序,梳理县直有关单位的“推荐菜单”,按“推荐量”多少对提出的拟委托行政职权进行排序,将耦合度较高的行政职权进行筛选,作为向乡镇(街道)放权赋权的行政职权目录。同时,参考此前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与兄弟县市相互沟通后,最终确立放权赋权目录,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四、依法依规下放。放权赋权目录形成后,交由县司法局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按照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权限,该目录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通过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文件包含256项放权赋权目录。其中,基础事项65项,委托事项191项。
五、及时指导培训。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至今,乡镇并无任何行政执法权限。新形势下,为提升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必须及时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一是由县司法局牵头,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由县直有关单位牵头,负责具体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三是召开行政执法现场会,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模拟演练。通过上述指导培训,推动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提高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了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放权赋权后,全县共安排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6次。
通过放权赋权改革,乡镇(街道)辖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监管,可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立案、早查处。同时,通过建立乡镇(街道)与县直有关单位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有效破解基层执法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为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